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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青城一剑

三问冬萧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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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0:47: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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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0: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春慕紫 于 2016-2-3 20:59 编辑

剽窃之风必须刹住,不能姑息,,,。诚实,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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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0:5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镇州 于 2016-2-3 21:57 编辑

现在警告你——不要再发这样的帖子。中诗办公室和冬总已经多次回复了你。再不听劝阻,我只能暂时封了你的号,让领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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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春慕紫 于 2016-2-3 21:15 编辑
镇州 发表于 2016-2-3 20:59
现在警告你——不要再发这样的帖子。中诗办公室和冬总已经多次回复了你。再不停劝阻,我只能暂时封了你的号 ...

想个好办法,别动不动就封号,,,解决问题,要有智慧,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你说是吗?
如果是你的诗歌被剽窃,你会是这个态度吗?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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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上哪家做客都要守人家的规矩-----做人理应如是-------对吗?  发表于 2016-2-3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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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的问题是你跟淡墨水韵之间的。你们之间的爱恨情仇,在你们两各自的帖子里已经相互点明了。淡墨打算走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那么你将与其在法律面前对峙,而不是在论坛里指责论坛管理。你还是好好准备法律文书与应对措施吧。论坛能提供的,只有向法庭合盘托出数据,而不是在这里袒护任何一方。因此,理性的思路应该战胜你焦躁的情绪,在论坛里这样纠缠下去就会违反论坛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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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春慕紫 于 2016-2-3 21:35 编辑

你家的规矩就是容忍小偷作为上宾吗???我的诗歌曾被人严重模仿过,当时都很不舒服,也很气愤,,,何况这是一字不动的照搬?还希望版主大人大量,多多理解青城的苦衷,,,


剽窃,窃就是偷,,,字面上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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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小偷?谁脸上写着呢?你是警察吗?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判决?  发表于 2016-2-3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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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樱春慕紫 发表于 2016-2-3 21:21
你家的规矩就是容忍小偷作为上宾吗???

已经进入法律途径。待最终判决。谁是谁非,由法庭来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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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27: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童天鉴日 发表于 2016-2-3 21:23
已经进入法律途径。待最终判决。谁是谁非,由法庭来讲。

可有法院受理书?发张照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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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33: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冬箫 发表于 2016-2-3 17:04
本来不想再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已超出论坛管理范畴。

1.请问冬箫总编淡墨水韵的行为,到底是不是剽窃?

明知超出你的范畴,你唯一正确的举措就是保持缄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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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1.有关淡墨水韵剽窃你的作品的事实已经很明白。这句话是不是你说过的。我截屏了你的帖子,你可以反悔掉吗?什么原因使你推翻了结论,我很想知道。

这个问题已经说过好多遍了。大脑怎么了?理解不了么?(1)已经进入法律程序,论坛暂时不便也暂时不再介入;(2)待法律最终判决,论坛最后跟进、公布、处罚。

2.是什么样的动机,让你大开杀戒,在大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三天之内连续封杀六为会员?难道仅仅是他们举证了剽窃者在天涯等论坛有过同样的恶劣行为吗?

会员违反论坛管理办法,这是管理层面上的。如果进入法律层面,论坛最终以法律结果为准。楼主,此事现在是在后者阶段,这是你需要必须马上迅速十万火急明白的事情。

3.常言道,防口甚于防川。难道你冬萧真的认为,十万大众的声音会被你的禁言和封杀所吓到吗?你要知道,你的每一次删贴,我都记录在案。千万不要以为,论坛是你家里的私人花园。请你对照一下你自己参与制定的管理规定。我将在适当的时候,对你的执法犯法提起诉讼。

禁言和封杀是依据了论坛的管理办法。待你们当事双方的事情在法律判决下来之后,对于有问题的版友,论坛将根据法律规定和论坛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惩处,比如包括公布、通报、禁言和封杀等处理。

另外楼主如果对论坛有法律诉求,欢迎向有关法律机关提起诉讼。论坛将交由中诗网官方律师海峡律师事务所邹登峰律师来处理相关事宜。


4.我知道我现在的帖子也一定会因为触犯你的私欲而遭到你的删除。但是我相信,你每一次残忍的删帖和封杀,都会在民众的心里,播种下仇恨的种子。到目前为止,你所有的表现,令人失望。所有的低级手段,都说明你不适合做这样一个本来应该是包容的,开放的诗歌艺术的论坛。因为你的私欲和不公正,已经成了混乱的根源。不平则鸣,这是你无法用中世纪的黑暗思想和强权能禁锢了的。

此事言重了。建议多阅读,多理解,做好自己,勿以己心夺人腹。论坛的决定是管理层集体的决定,只是用冬总的名义发出,显得庄重和正式。中国诗歌论坛是一家开放性的论坛,同时也是一家守法的论坛。希望版友能理性对待此次事件,有理、有据、有节的处理法律事件,并待法律最终判决。我们相信清者自清。楼主你信么?


中国诗歌论坛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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