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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青城一剑

三问冬萧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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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桥梁 发表于 2016-2-3 21:27
可有法院受理书?发张照片看看?

你去问当事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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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中诗网,还是那个我喜欢,亲切又温馨的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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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48: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童天鉴日 发表于 2016-2-3 21:44
你去问当事双方!

那你在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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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桥梁 发表于 2016-2-3 21:48
那你在说什么呢?

稍安勿躁。待法律判决。

非当事人,请静等结果。暂勿聒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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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桥梁 发表于 2016-2-3 21:33
明知超出你的范畴,你唯一正确的举措就是保持缄默!

你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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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51: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童天鉴日 发表于 2016-2-3 21:49
稍安勿躁。待法律判决。

非当事人,请静等结果。暂勿聒噪。

我们都稍安勿躁,保持缄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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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绝不会删除这个帖子,保留在这里,让大家也可以看到。因为你明显故意在偷换我回答的内容(可以对照上面帖子我的回答):

1、我什么时候说过“淡墨水韵剽窃你的作品的事实已经很明白”。我是说“淡墨水韵帖的作品是你的作品”。剽窃是什么?是没有征得原作者同意将作品窃为己有的行为。所以发别人诗歌的帖子并非一定是剽窃,因为有可能是转帖或者是授权发帖,而目前淡漠水韵也提供了相关你们曾经交集(让她发你诗歌在其他网站,甚至还有两人共用淡墨水韵这个名字的短信截屏)的证据,这个你不可能看不到!
2、针对“是什么样的动机,让你大开杀戒,在大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三天之内连续封杀六为会员?”这个更加立不住脚。因为封号的根本不是六位会员,而是一个人的多个曾经被禁言者马甲,原因已经发了公告,大家看得到。还有一个因为帮被禁言者注册一个马甲(后面也抱着真诚、宽容的态度,予以破例解禁)。我不敢想象,难道这个被禁言的马甲是你的朋友你就能不辨是非?
3、你失望我理解,但我也是按照惯例在处理问题,还是那句话,当事人双方其中一方已经付诸法律,那么就超出了论坛能够管辖的范畴,论坛自然只能等待法律的结果再做处理。所以,你的重点不应该在这里,而是去应对淡墨水韵的法律诉求。你还是一味要求论坛处理是不合理的。
4、至于后面几条作为会员你们可以提请更高的管理者判别我是否胜任,不能因为我的做法没有让你满意就判别我不胜任。当然,如果我的上级判别我的确不胜任,我自然会离职,放心!
5、“因为你的私欲和不公正”这句话已经有诋毁他人的举动,请你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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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55: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童天鉴日 发表于 2016-2-3 21:50
你也是。

大家都保持缄默!你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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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樱春慕紫 发表于 2016-2-3 21:21
你家的规矩就是容忍小偷作为上宾吗???我的诗歌曾被人严重模仿过,当时都很不舒服,也很气愤,,,何况这 ...

请阅读双方文书后再下个人判决。他们两人的事情复杂到需要上法庭才能最终解决。论坛不会袒护任何一方有问题的版友。而且现在这样,已经有炒作的嫌疑,同时浪费了编辑大量宝贵的时间,须知论坛编辑都是兼职为版友服务,而且不领任何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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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2: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编辑们辛苦了,,,我们希望此事能圆满解决。希望中诗网还是原来那样可爱,让诗友们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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