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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济慈的十四行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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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0 11: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2:41 编辑

十四行诗
十四行诗,如同我国的七律等诗体,是一种固定的诗歌形式,每首诗为十四行,有其特殊的格律和押韵模式。中世纪起,它流行于意大利,十六世纪初叶传进英国。此后,十四行诗成了英国最流行的诗体之一,产生了像锡德尼、斯宾塞这样著名的十四行诗诗人。莎士比亚更是以其精湛的诗作,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种诗体。
济慈是莎士比亚的崇拜者,同时又是斯宾塞的忠实信徒。他从十四行诗学诗起步,操练诗艺,写了许多十四行诗,有的言志,有的抒怀,有的针砭时弊。他问世的第一首诗《孤寂》就是一首典雅的十四行诗。
呵,孤独!假如我必须和你
同住,可别在这层叠的
灰色楼房里,让我们爬上山,
到大自然的观测台去,从那儿
观看远处的山谷、河川,
锦簇的草坡;让我守着你
在树叶的阴影里,看跳跃的小鹿
把蜂儿吓得不敢把蜜采。
我喜欢与你一起赏玩景色
但我心儿更乐于
和纯洁的心灵亲切交谈,
(她的语言是优美情思的表象。)
因为我相信,最幸福的
莫过于一对心灵避入你的港湾。
这首诗在济慈二十岁那年发表在李·汉特主编的《检察者》杂志上。全诗语言生动,结构巧妙,起承转合十分自然,在最后的一副对句中点明了主题。这是一首典型的莎士比亚风格(又称伊丽莎白体)的十四行诗,从格律上说,是无懈可击的。
这首诗充满诗情画意,浪漫色彩很浓。尽管是论“孤独”,却也顽强地表现出诗人对生活、对大自然的热爱。
济慈生活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在那个资本主义已经相当发达、人与人的关系已被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所代替的社会里,诗人感到自己是孤独的。他认为在世俗的天地里——“灰色的楼房里”,他只是孑然一人,尽管那儿有无数的人流;而只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他才能得到欢欣,尽管那儿无人相伴。这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莫大嘲讽,短短的十四行诗,把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情薄如纸的现象一笔勾勒了出来。
由于在现实社会中得不到温暖,找不到他理想的王国,济慈便转向大自然,转向他想象中的理想世界。但是,济慈并不是一个撇开社会于不顾,醉心在虚无缥缈的世界里自得其乐的颓唐者。在他的作品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他对社会的关注。在《伊莎贝拉》、《许佩里恩》等诗篇中,诗人对自私自利、散发着铜臭味的贵族和资产阶级社会提出了抗议。同时,他有他明确的志向与创作动机。“我志在为天下谋利益。假如老天假我以年,我将在成熟的岁月里做这一工作。”从济慈的诗作发展阶段看,他确实在一步步地朝这个方向努力。在长诗《许佩里恩》里,我们已经看出一个严肃的社会主题在发展着。这说明,诗人对他的志愿是身体力行的。
即使在他的早期作品中,他也表达了对现实中丑恶现象的不满。当时《检察者》杂志主编李·汉特因撰文批评摄政王,被逮捕入狱,济慈闻之十分愤满。在李·汉特出狱那天,他写了一首十四行诗:
那又有什么呢!为了向好阿谀的政权,
说明真理,和善的汉特被捕入狱。
可他那不朽的精神,宛如云雀,
那么自由,那么欢愉。
荣华的宠儿呵!你以为他
只是等待,徒然望着四壁
直到你不情愿地打开监狱?
呵,不!他的灵魂远更高贵,
远更幸福,游荡在斯宾塞的厅亭,
把迷人的鲜花采取。
他和弥尔顿在广袤的天空
快乐地飞翔,直抵天才的家邸。
待你们可怜的家伙统统死后,
谁又损得了他闪光的荣誉?
这首诗旗帜鲜明,直截了当地表达了他对当局的愤恨和对自由战士的尊敬。用欢欣的云雀来比喻战士不屈不挠的精神,十分贴切而形象,给人一种蓬勃向上的感觉。李·汉特在两年的禁闭中,仍在监狱里继续编审工作,而他本人又是个诗人。济慈在诗中让他的灵魂邀游斯宾塞的客厅和亭园,同弥尔顿一起抵达真正天才的境界,一则点明了李·汉特作为诗人的身份,二则歌颂了李·汉特身陷囹圄,仍孜孜不倦地工作的精神。诗歌想象丰富,言简意赅,代表了济慈十四行诗的风格。
济慈不仅在作品中反映了对社会恶势力的反抗,对社会上腐朽、落后、黑暗的事物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是个无神论者,从不相信上帝的存在,尽管在他的诗作中也经常出现“上帝”的字眼。他研读过《圣经》,但不是为了皈依宗教,只是为了吸取更多的知识,丰富自己的想象。对于教会的虚伪和世人的愚昧,诗人十分厌恶,他写了一首题为《愤于世人的迷信而作》的十四行诗:
教堂的钟声在阴沉地震荡,
号召人们去寻找另一种阴暗,
另一种希望,更愁惨的烦恼,
以倾听那可恶的说教。
人的头脑一定被某种魔咒
缚牢,君不见
人人都离开炉边的欢欣,
抛开柔情的歌,心灵的感召?
钟声不绝,令我坠入
阴冷阴冷的墓壕。
幸而我知道,这是最后的悲声,
似残烛,它马上就会随风远飘;
而世界,将出现鲜花美景
永生不死,灿烂俊俏。
这首十四行诗,从题名到每句诗都一针见血地指出,宗教是虚伪的。上帝不能给人带来光明,而且会使人进入“更愁惨”的烦恼中。
尽管诗人对生活是不满意的,但它毕竟还是可以忍受的。至少,人们还可以围聚一堂,唱唱歌,聊聊天,享受享受人生的乐趣。但是,虚伪的宗教却像一道无形的魔咒,驱赶着人们离开温暖的家,去阴森的教堂祈祷。在诗人看来,这不是什么圣洁,而是一种邪恶。济慈一贯认为,人生应该充满阳光,充满温暖,也正是为了这一点,他以独特的方式在不断地奋斗着。然而,在宗教迷信的阴影笼罩下,人们的生活不是“净化”了,而是变得更为黯淡,难怪诗人要因此而愤然命笔,表达对迷信的憎恶。
愤懑之余,诗人还是看到了希望。在诗的后半部,诗人以教堂钟声的消匿来预言宗教迷信的破产,字里行间洋溢着强烈的乐观主义情调和光明必将战胜愚昧、黑暗的信念,从而把整首诗提到了一个新的思想高度。可以说,这是一篇批判封建教会的战斗檄文。
当然,我们知道,济慈是个浪漫主义诗人,对现实的揭露或批判并不是他诗歌创作最重要的主题。他更多的时候只是在那儿潜心捕捉他所认定的理想的美,企图以自然、艺术和感官的享受来构成一幅幅欢乐的生活画卷,以激起人们对美的向往和追求。从前面介绍的不少诗篇中我们已经体会到了这一点,而济慈的十四行诗更是集中地体现了这一点。
看一看他一首题为《咏海》的十四行诗:
沿着荒凉的海岸,它发出
永恒的低语,有时海水滔滔,
吞噬掉千百个洞窟,
直至被赫卡蒂①镇住,
才复归于温驯不躁。
这时,你便可以看到
那曾由天风卷来的贝壳
静卧峰边,几天都不晃摇。
请放眼大海的辽阔吧,
假如你双目迷惑、厌倦,
假如你耳朵苦于世俗和音乐的喧闹;
请静静地坐在岩洞边,
低头默想,你定会一惊:
怎会有海仙唱着歌谣?
短短的十四行诗,便把大海时而惊涛拍岸,时而平静温顺的喜怒无常的脾性一展无遗。更重要的是,他把大海宽阔无垠,蕴藏着大自然永恒的美的特征传递给了困于世俗的读者。因为诗人歌颂大自然,并不是纯粹满足于观光赏景,而是要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寻求美的天地,以逃避“世俗和音乐的喧闹”。只有当你的眼睛消除了“迷惑、厌倦”,那时你才能静静地坐在大海的岸边,心旷神怡而毫不惊奇地聆听“海仙唱着歌谣”,因为那时你的心灵是经由大自然净化了的心灵。无疑,这首诗旨在告诉人们,在大自然的怀抱中,你可以得到在世俗社会中得不到的一切欢乐。
一八一六年十二月的一天,济慈和克拉克一起去拜访李·汉特。坐定后,间有蟋蟀的叫声从火炉边传出。李·汉特顿时兴起,提议赛写有关蝈蝈和蟋蟀的十四行诗。济慈沉思半刻,一吟而就。
大地的诗歌从不间断:
当鸟儿疲于炎日,
在树荫中沉默,另一个声音
就会从草地上越过篱笆飘来;
那是蝈蝈的歌声,它唱个不停,
急于享用夏日的盛餐。
而若是乏了,就一头钻进
萋萋悦人的草蔓。
呵,大地的诗歌从不间断:
在孤寂的冬夜,当冰霜
把大地封得静悄悄,
炉边就响起蟋蟀的歌声;
室温催人睡,恍惚间
听见蝈蝈在山上鸣叫。
这首充分表达济慈敏捷才思的十四行诗,用朴素的原始唯物主义的观点,表现了生命的运行不息。同时也表达了诗人的这么一种思想:美是无处不在、无对不有的,不仅像大海、玫瑰具有美的特征,就连常人毫不在意的小生物——蝈蝈和蟋蟀也同样能激起人们对美的享受。无论是赤日炎炎的盛夏,还是千里冻封的寒冬,它们的歌声永恒地飘逸于人间。因此,只要人们有美的素养,大自然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甚至于昆虫的一啼一鸣,都能构成美的位界,给你带来无穷无尽的美的享受。
济慈不仅善于在大自然中捕猎美的踪迹,还喜爱在艺术的天国里遨游。他这么说过:“一个人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愉快地度过一生——让他在某一天读一页充满诗意的诗,或者是精练的散文,让他带着它去散步、去沉思,去反复思考,去领会,去据此而预言未来,进入梦思……。”而他本人则时时陶醉在“充满诗意的诗或者精练的散文”中。诗的语言会使得他坐卧不宁,引起无限的遐想,迸发出赋诗的灵感。这也构成了他写十四行诗的一个内容。
他在又一次读了莎士比亚的名剧《李尔王》以后这么写道:
呵,金嗓子的传奇,幽静的琵琶!
美丽的鲛人!缥缈之境的仙后!
别在冬日啭啼你迷人的歌喉。
合上你古老的卷帙,安静吧:
再见了!我得再一次
在炼狱的煎熬和肉身的激情中求存;
我得再一次尝尝
莎士比亚的这颗苦涩的甘果。
呵,首席诗人!英国天空的云霄!
你始创了深刻而永恒的主题;
我就要进入你的古橡树林了,
可别让我老在梦乡中游荡,
当我被燃烧时,请给我安上
凤凰的翅膀,随我的心儿飞翔。
这首诗是名符其实的《李尔王》读后感,既精辟地评价了这篇名作所喻示的内涵,也高度概括了莎士比亚这位文艺复兴时代的文学巨匠的功绩,而“你创造了深刻而永恒的主题”一行,则更是对莎士比亚作为文学巨匠的功勋的总结。最后则表明了诗人自己强烈的个性:在他被剧情感染得“燃烧”起来时,他只祈求给他“安上凤凰的翅膀”。这里所说的实际上是想象的翅膀,灵感的翅膀。至于如何飞翔,还得由自己的心儿来决定。因此,“随我的心儿飞翔”一句画龙点晴地点明了诗人不同凡响的个性特征——在广采博拾地从历代名家的巨著中吸取营养的同时,不是盲口效仿,生搬硬套,而是消化、发挥,从而达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境地。
济慈一生写了不少诗,但十四行诗只是他写作其他诗篇时的“副产品”。他对这种诗体不甚重视,原因之一是因为他觉得这个诗体过小,不足以写出伟大的名作(事实说明这是一种偏见);另一个原因则在于,这种诗体要求太严,限制太多,束缚了思想的自由发挥。究竟这种诗体要不要生存,如何生存,济慈用诗对此进行了探讨。
假如英诗必须被呆板的韵式束缚,
而甜蜜的十四行也要套上枷锁,
尽管它已经吃了不少苦头;
假如我们必须受一种节制,
那就让我们给赤脚的诗,
穿上编得更合脚更精巧的草鞋。
让我们检查一下竖琴,
弹弹每根弦的重音,反反复复
看怎样才能找出最佳的琴声。
让我们像米达斯①吝惜金钱
那样地珍惜音韵,精于用
每片枯叶去编织桂冠;
这样呵,假如缪斯必须受制,
至少是受制于她自己的花环。
这是一首内容极为别致的十四行诗,用十四行诗的形式总结了十四行诗的优点和短处,探讨了十四行诗的诗艺。首先,他热情地颂扬了十四行诗本身是“甜蜜”的,但它又苦于“被呆板的韵式束缚”,“被套上枷锁”。济慈认为,十四行诗现有的韵式限制太死太严,妨碍了诗人想象力的驰骋,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诗人尽情抒情言志的桎梏。因此,他希望能有一种新的诗歌韵式,取代十四行诗这古老的诗体来表达诗人的情感。而诗中所谓的“赤脚的诗”,则是指诗的内容,诗人在这儿的寓意是,诗应该不受任何制约,不掺杂任何造作,必须自然流畅。
济慈一生写了不少十四行诗,仅从上述的几首中,也使我们进一步窥见了诗人的过人的文采和凝练的诗艺,以及涉猎甚广的题材面,从而摸到诗人在生命活动时的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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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0 19: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2:41 编辑

学习,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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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1 09: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2:41 编辑

昨天读到一篇文章BYRON'S CRITICISM OF HIS CONTEMPRORIES. NANCY S. JOHNSON, KLONDIKE SCHOOL, LAMESA, TEXES, JUNE,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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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2 09: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2:41 编辑

好资料,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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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2 09: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2:41 编辑

昨天读到一篇文章BYRON'S CRITICISM OF HIS CONTEMPRORIES. NANCY S. JOHNSON, KLONDIKE SCHOOL, LAMESA, T ...[/quote]
有译本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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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09: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2:41 编辑

没。我打算翻译出来。文章提到keats对pope的furor,还说byron的杂志害怕发表endymion,这两点史实我还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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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2 09: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2:42 编辑

回复 童天鉴日 的帖子
没。我打算翻译出来。文章提到keats对pope的furor,还说byron的杂志害怕发表endymio ...[/quote]
okay,waiting for your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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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09: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2:42 编辑

不过是翻译和整理,不算什么works。我会这两天整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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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14: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2:42 编辑

约翰 济慈
(1798-1821)
很不幸,济慈的诗文引起拜伦注意这件事,却跟济慈曾怒批蒲波扯在了一起(济慈批评亚历山大蒲波并不清楚,但可以确定的是,济慈和蒲波的诗风完全不同,而拜伦跟蒲波无论诗风和观点较为相近,即讽评。拜伦早年是蒲波的忠实的追随者,和蒲波一样,身体先天有残缺。天鹅。)《爱丁堡》受到济慈的挑战后(济慈说《爱丁堡》害怕赞美他的《恩蒂尼翁》),于1880年找到机会印发了一文,称赞这首诗(这篇评论我没有看到,但我读到很多恶评,天鹅)。这次评论的直接后果,就是让拜伦勃然大怒。拜伦是当时英国文人中最煊赫的人物。他读罢济慈的《睡眠与诗歌》中的蒲波-波瓦洛一节之后,就对济慈充满不屑和反感。在他读完《拉米亚》之后,他的言语就近乎咒骂了。
不要再提济慈了——我的书桌有很多济慈的垃圾,我耻于翻看。请你们别再提他了;活剥他吧;如果你们不剥,我自己掀了他的皮(这句话拜伦用了flay和skin,都有剥皮和严厉批评的意思,因为中英文在这点上颇似,我采用直译。拜伦极尽挖苦之能事,请读者熟察玩味。天鹅。)我们再也不能容忍他那些流涎的蠢话了。
该篇取自1820年8月12日拜伦写给约翰莫里的信。1821年济慈英年早逝。不知道济慈有没有读到这些信,或知信的内容,但私密的信件,最能反映一个人的真正的想法。这里,我们能看到拜伦涵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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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14: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2:42 编辑

一个月后,他又写道:
   《爱丁堡》赞美杰克济慈,或者杰克凯奇(Ketch ),管他叫什么名字吧;哎呀,他的诗真是诗歌中的*(原文隐掉的是onanism,取“性交中断”之意。天鹅。)——这快感好比是意大利街头小提琴手萃取出来的,因为他每天都被德鲁里巷的拉客妓女打断。这样一直持续了几个礼拜。后来,这个妓女去买一品脱杜松子酒,她遇到了同伴,聊了很长时间。在她回来之前,康纳利早就被吊死了。这就是他们所称赞的垃圾,这个可怜的人类灵魂的污染者,快让他的不靠谱的诗篇结束吧。(这里是影射Endymion的情节。)
注:这封信写于1820年9月4日,是写给约翰莫里的。记住,济慈1821年死于肺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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