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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本:《当下诗坛需要一盏审美共识的聚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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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2 12: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1:20 编辑

[这个贴子最后由蔡宁在 2006/10/23 10:25am 第 5 次编辑]<br><br>《当下诗坛需要一盏审美共识的聚光灯》 <p><p><br>蔡宁 <p><p>是诗歌开涮了大众?还是大众开涮了诗歌? <p>是诗歌的“口水”愚弄了大众?还是大众的唾沫淹没了诗歌? <p>当下诗坛是多元的、庞杂的,有时甚至是无序的。前不久,乐趣园发起网络点击评选中国“十大优秀诗人”等活动,诗坛似乎并不为之领情,因为网上“拉票”点击的数不胜数,数月后当选“十大优秀诗人”榜首的赵丽华遭到网络诗坛的“恶搞”,乐趣园将“恶搞”弄于诸多诗歌论坛“置顶”,耻笑“诗坛芙蓉”,讥讽“口水诗”, 一时引发连锁反应,各大网站纷纷介入,几十家报纸推波助澜,更有好事者,专门建立“梨花教”网站,以“梨花体”写作嘲弄诗人。天堂----地狱,其间的落差带给人们多少思考?我无意于评价赵丽华的诗歌,也无意于评价乐趣园“十大优秀诗人”的评选活动,更无意于评价这样的“恶搞”, 但是,不能否认诗歌不仅是诗人的责任,也是所有社会人的责任。由此我倒要问一问:作为一个诗人还要不要社会的良心、公德与责任! <p>表面看,当下是一个诗人遭到了来自社会及同行的“恶搞”,实则是一个诗歌群体遭到了“株连”,受到大众冷落与嘲笑伤害的诗人何止是被“恶搞”的那一个?那些急于出名而自甘坠落的所谓”试验诗”、“先锋诗”、“性学诗”,在本质上是否与“口水诗”一样缺乏诗歌品质的审美元素?当韩寒一篇《坚决支持诗人把流氓耍成一种流派》一文出笼后,以其之矛攻其之盾,一些所谓的先锋诗人还有什么力量过招?特别是9月30日晚,相聚北京海淀第三极书局的一场名为“支持赵丽华(blog)保卫诗歌”朗诵会,在《最近有点烦》的流行歌中开幕后,当物主义代表诗人苏菲舒登场俯身脱去内裤的时候,全场灯光嘎然全熄,这是否寓意所谓先锋诗人最后的一块遮丑布脱落?据有关媒体报道: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律师认为,上演“脱衣秀”的诗人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且属情节恶劣,应受到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张律师认为,诗歌朗诵会可以视为是一种表演,但这种艺术行为中不能出现有伤风化的举动,朗诵诗歌又不是一种行为艺术,而且诗歌的内容也没有必要靠“裸诵”来展现,书店是纯粹的公共场所,来这里的人群是不特定的。据此,张律师认为,在大庭广众之下“裸诵”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且应属情节恶劣。 警方事后也可查处。 诗人赤裸上阵,先不论其诗如何,其行为已自甘坠落为流氓行径,自受其辱,而且可以断定已被钉在诗坛的“耻辱柱”上,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报应呀! <p>诗歌的先锋性一直是诗歌界瞩目的课题,美国权威词典《新韦伯斯特英语国际词典》对先锋派一词的界定是:“任何领域里富于革新和进步的人,特别是艺术家或作家,他们首先使用非正统或革命性的观念或技巧。”于是,当下一些美其名曰的“先锋诗人”似乎找到了理论根据,,以反传统、反文化、反伦理、反道德、反人类的悖论“标新立异” 什么派、什么主义,采用肮脏、丑恶、粗鄙、下流与粗俗的、甚至有颠覆社会公德的语言去主动迎合社会的低级趣味。文学创作是有自己规律的,那种为了得到更多眼球、哗众取宠脱离创作一般规律的废话、屁话、晕话、流氓话与口水沾连的所谓的分行文字,使一些所谓的诗歌变得猥亵、粗鄙、乏味、寡淡,不仅致使诗意完全消失,也严重玷污了诗歌缪斯在广大读者心目中那崇高、圣洁的形象,情感的媚俗、庸俗、低俗污染诗的大国,理所当然地遭到大众的唾弃!然而,谁又能否认这几粒老鼠屎已落入诗坛“一锅粥”?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诗人的整体形象已受到来自同门另类的深深的伤害! <p>我不反对诗歌多元化的表现与形式,但我主张写作不能悖逆伦理与道德的审美底线,“先锋诗”应该是比其它诗更集中体现学养与智慧,其语言应张扬爱的光芒并充满睿智思想的力量。由此我以为:诗是应该有难度的,没有难度的诗是“口水”,诗的语言必须是经过心灵圣火冶炼过的,“先锋诗”亦不例外。其基本构成与因素:其一,诗应体现一个民族或一个社会的精神追求、价值取向,因此要有感动人心的情怀;其二、诗是情绪化的产物,而情绪总是因为细节而波动,因此诗要有细节性,忽视这一要素构成,是很难进行典型意象化的艺术处理的,所作也必然空泛、乏味;其三,自古诗画同源,心之所想应该有声音、有色彩、有节律、有时空、有情韵、有细节,从而构成诗的“画面”感;其四,中国新诗要扎根在唐诗宋词的土壤中,汲精粹之营养,步节奏之快感,出意境之美妙,达雅俗之共赏。 <p>反省“恶搞”事件,一些网络诗歌论坛和个人急于出“名”,挖空心思“立异”,无序、无限、无聊地乱溅“口水”、“污水”、“臭水”,社会体制的使然而让个别写作品质不高的人成为某些刊物的“掌门人”,一些刊物有发稿实权的作者频频交流“劣种”在各自的“自留地”、“责任田”开花结果,并且自诩或相互肉麻的吹捧,还有评论界对于诗歌缺陷、坠落的失语与缺席等因素,诗坛“皇帝的新装”蒙蔽了许多向往诗歌的眼睛,一些所谓突破写作体裁的“下半身”、“垃圾”、“性器”的“口水”纵流,使新诗的审美趋于日益低下而“ “浑浊”、甚至混乱”。 我以为“恶搞”事件的出现,足以说明当下对于新诗的审美尚没达成有效共识,“城头变幻大王旗”,甚至混淆视听,好诗几无赏识,一旦有反常规的“破题”便有遥相呼应的“骂帖”一窝锋地相跟,“理直气壮”地用极其卑鄙、恶毒、下流的语言与正常的诗歌理论“叫板”、“交锋”,以丑恶的非诗抵抗真、善、美的诗歌。我以为这次“恶搞”现象的出现事出必然,可谓是大众在诗歌审认识极度混乱的状况下而不甘心泱泱中华诗歌的下滑与没落的一种精神的自救。前几年推断并达成共识的“不是社会抛弃了诗人,是诗人远离了大众”的这句话,而今再看仍然如此! <p>我想:这次“恶搞”的反作用力能否催生社会对新诗的审美共识有所构建?如斯,如何催生社会对新诗审美形成共识,或崇尚有道德精神的写作,应该是每一个有学养的诗人思考的!在此背景下,坚持“感动写作”,以优秀“感动写作”的文本倡导“感动写作”,反对废话写作,反对伪诗制造,显得尤是适时、尤为重要!因为当下诗坛太需要一盏审美共识的聚光灯了! <p>其实,这盏“聚光灯”已存在在社会舆论和大众心中,对诗坛丑类表演的嘘声与遏制,实际就是这盏人类伦理道德的“聚光灯”在发挥作用,已将那些非诗的丑闻与恶行聚光于大庭广众。只是他们已经麻木不仁,而且“后继有人”——这是可以想见的,因为他们过去也有不少精彩表演。对于这类“人来疯”的诗坛怪病或曰“牛皮癣似的顽症”,我以为最好的办法是不予理会,因为他们与诗歌的精神毫不相干,而且你越搔它,他越“痒”,最后弄得你和正常健康的人都会“痒”起来。<p> <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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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2 12: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1:20 编辑

先提再学<br>久未网见,先问好蔡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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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2 16: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1:20 编辑

有见解,观点鲜明,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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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2 18: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1:21 编辑

重下,应重造诗歌之美!问好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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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2 18: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1:21 编辑

见解中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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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2 20: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1:21 编辑

说得好!需要重塑,诗歌不是用来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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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3 06: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1:21 编辑
下面引用由写生2006/10/12 08:06pm 发表的内容:<br>说得好!需要重塑,诗歌不是用来玩的.<br>
<p><p><p>说明从前的诗歌是用来玩的。包括汪国真、席慕容和郭沫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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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3 14: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1: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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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3 15: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1:21 编辑

[这个贴子最后由东方寻根在 2006/10/13 03:43pm 第 4 次编辑]<br><br>创新是探寻、发现和遵守事物的本质规律,违背规律的“探索”是走火入魔,和“先锋”的本义背道而驰。以走火入魔为“先锋”,必定自取其辱,害人害己。<p>从本质上讲,现代诗歌的垃圾、流氓等“先锋派”,是所谓新诗超自由和大白话本质特征的必然延续。<p>中国诗歌要回归正途,严格遵守艺术规律,彻底否定所谓新诗,才能有效清除其超自由和大白话危害——是必由之路。<p>其实有数千年历史的诗歌,早已形成了正确的“审美共识”。只是近代由于意识形态的干扰,被所谓新诗彻底搞乱了。现代中国诗歌审美共识的“聚光灯”不亮,是“灰尘”过多的问题,不是审美共识缺失的问题——在老百姓哪里,什么是诗歌,什么不是诗歌,一清二楚。<p>具体理由,请看《汉诗宣言》和在晓曲《《恶稿诗人赵丽华呼唤构建新诗的审美共识》等帖子中我的相关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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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4 00: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1:21 编辑
下面引用由白开水2006/10/12 04:57pm 发表的内容:<br>有见解,观点鲜明,赞同!<br>
<br>我以为“恶搞”事件的出现,足以说明当下对于新诗的审美尚没达成有效共识,“城头变幻大王旗”,甚至于混淆视听,好的无几人赏识,一旦“破题”便有遥相呼应的“骂帖”一窝锋地相跟,“理直气壮”地与正常的诗歌叫板,以丑恶抵抗真、善、美。我以为这次“恶搞”现象的出现事出必然,可谓是大众在诗歌审认识极度混乱的状况下而不甘心泱泱中华诗歌的下滑与没落的一种精神的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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