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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蔡宁

修订本:《当下诗坛需要一盏审美共识的聚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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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4 20: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1:21 编辑
下面引用由白开水2006/10/12 04:57pm 发表的内容:<br>有见解,观点鲜明,赞同!<br>
<p>问好白开水!<p>我想:这次“恶搞”的反作用力能否催生社会对新诗的审美共识有所构建?如斯,如何催生社会对新诗审美形成共识,或崇尚有道德精神的写作,应该是每一个有学养的诗人思考的!在此背景下,坚持“感动写作”,以优秀“感动写作”的文本倡导“感动写作”,反对废话写作,反对伪诗制造,显得尤是适时、尤为重要!因为当下诗坛太需要一盏审美共识的聚光灯了!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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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5 06: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引用由朱枫2006/10/12 06:28pm 发表的内容:<br>重下,应重造诗歌之美!问好兄!<br>
<p>问好朱枫!<p><br>反省“恶搞”事件,一些网络诗歌论坛和个人急于出“名”,挖空心思“立异”,无序、无限、无聊地乱溅“口水”、“污水”、“臭水”,社会体制的使然而让个别写作品质不高的人成为某些刊物的“掌门人”,一些刊物有发稿实权的作者频频交流“劣种”在各自的“自留地”、“责任田”开花结果,并且自诩或相互肉麻的吹捧,还有评论界对于诗歌缺陷、坠落的失语与缺席等因素,诗坛“皇帝的新装”蒙蔽了许多向往诗歌的眼睛,一些所谓突破写作体裁的“下半身”、“垃圾”、“性器”的“口水”纵流,使新诗的审美趋于日益低下而“ “浑浊”、甚至混乱”。 我以为“恶搞”事件的出现,足以说明当下对于新诗的审美尚没达成有效共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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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5 07: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好,蔡宁,有目共睹.浊中自清.垃圾实为少数人行为......大众口诛笔伐,众志成城.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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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5 17: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带给人们反思。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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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5 21: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引用由李长空2006/10/12 06:52pm 发表的内容:<br>见解中肯.提.<br>
<br>表面看,当下是一个诗人遭到了来自社会及同行的“恶搞”,实则是一个诗歌群体遭到了“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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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6 08: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引用由写生2006/10/12 08:06pm 发表的内容:<br>说得好!需要重塑,诗歌不是用来玩的.<br>
<br>是诗歌的“口水”愚弄了大众?还是大众的唾沫淹没了诗歌?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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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6 12: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引用由写生2006/10/12 08:06pm 发表的内容:<br>说得好!需要重塑,诗歌不是用来玩的.<br>
<br>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创作和严肃的思考为真正的诗歌做些切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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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7 10: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读过,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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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8 07: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引用由东方寻根2006/10/13 03:08pm 发表的内容:<br>创新是探寻、发现和遵守事物的本质规律,违背规律的“探索”是走火入魔,和“先锋”的本义背道而驰。以走火入魔为“先锋”,必定自取其辱,害人害己。<br>从本质上讲,现代诗歌的垃圾、流氓等“先锋派”,是所谓新 ...<br>
<p><p>转贴杨黎:苏非舒被治安拘留 <br>[ 回复本贴 ] [ 跟从标题 ] [ 关闭本窗口 ] [ 刷新 ]<p>--------------------------------------------------------------------------------<p>930诗歌朗诵会上做行为艺术《我和我的衣服》的作者苏非舒被治安拘留 <p><br>大中小 <br>昨天下午,苏非舒告诉我,第三极书局通知他第二天去书局。我问他,究竟什么事?他说对方没有说。我当时还开他的玩笑,说也许是觉得你做得好,想请你去再做一个专场。他习惯地呵呵一笑,自言自语的地说,但原这样。而今天下午四点,我接到花子(也就是帮他脱衣服的他的女友)给我打来的电话,说苏非被治安拘留10天。<br>花子是平静的,当然我也非常平静。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苏非舒既然脱了违背了北京市的治安管理条例,就该受到应有的处罚。我在这里将这事告诉大家,并不是想对苏非舒的行为以及行为所承担的后果有什么不满。但是,有一点我必须说明,无论是今天还是明天,我永远认为苏非舒是对的。脱没有错,苏非的脱更没有错,而海淀区公安局的秉公执法也没有错。 我希望我们应该抛弃一种最愚蠢的观念,那就是只能认为对的对立面就是错。世界如此复杂,我希望我们也不要这样简单。<br>求仁得仁!其实苏非一开始就知道这样的结果,他算得上是知法犯法。也就因为如此,他的意义将更加深远。面对这样的事情,如果有人还用道德的标准去评价它,那这样的人就真他XX的让我非常生气了。<br>只是我除了生气又有什么办法呢?我想起一个作家在自杀前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叫什么“人啊,我爱你们”。我没有那么了不起,所以我保留我的生气。 <p><p><p><p><br>本贴由牧野于2006年10月18日01:47:12在〖扬子鳄〗发表.<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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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8 18: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引用由蔡宁2006/10/18 07:18am 发表的内容:<br>转贴杨黎:苏非舒被治安拘留<br>--------------------------------------------------------------------------------<br>930诗歌朗诵会上做行为艺术《我和我的衣服》的作者苏非舒被治安拘留<br>大中小<br>...<br>
<p>杨黎当然可以有他自己的看法。至于到底有没有意义,或者说非要用这样的方式来表现意义,相信人们也都有自己判断。<br>问好蔡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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