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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海外逸士

[散文诗] 海外逸士散雜文集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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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6 20: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從書法談起

學書法總得從臨帖開始﹐不論是鍾王﹐柳顏﹐歐陽詢﹐諸遂良﹐或者有人喜歡臨蘇
黃米蔡之一﹐臨著臨著﹐到了能出神入化的地步﹐才能逐漸發展出自己的體﹐就像
鄭板橋夫人說的“人各有體”。所以一個書法家的體總能看到他的來龍去脈。以前
認識一位老先生﹐用鋼筆寫出一手鄭板橋體。好的書法至少要有兩點﹕外形有造型
藝術﹐筆劃要顯示出內在的功力。現在的所謂書法家﹐看不出他們的毛筆字從哪裡
練出來的。看看寫得龍飛鳳舞﹐但外形不好﹐而又筆劃無力。怎麼能叫書法。只能
稱之為“能用毛筆寫字”。本人自小由先父逼著﹐也能用毛筆寫字﹐但決不敢厚顏
無恥地自稱書法。

書法如此﹐寫詩也如此。古體詩自有平仄格律為依據﹐就是不講平仄的古風﹐也有
古風的韻味。沒有古風韻味﹐而只有形似的﹐不能算是古風。至於新詩﹐雖然我基
本不寫﹐但不能說我一點不懂。第一﹐不管古體詩新詩﹐總有相通的原理﹔第二﹐
這麼難的古體詩也能懂﹐舉一反三﹐豈會不懂較簡單的新詩。況且﹐我年青時也讀
過新詩﹐學寫過新詩﹐只是與古體詩相比﹐越來越覺得沒有味道﹐就放棄了。但是
體會出寫新詩也有原則﹐不是可以閉著眼睛亂寫的。其原則就是﹕要有節奏感﹐要
有詩意。押不韻押韻還在其次。沒有節奏感沒有詩意的根本不能算詩。古人曰“詩
言志”。寫詩總得言之有物。寫得別人看不懂的﹐說得好聽些是天書。說得難聽些
簡直是胡言亂語。新詩還有一點忌諱﹕如果詩行連起來能成為一段文字的話﹐反過
來就像韓寒說的“大部份的現代詩其實”“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每句句子的順序搗
亂了再拆成一句一行寫。”有人問﹕連起來後能不能算是散文詩。那就要看有沒有
節奏感﹐有沒有詩意。只要說是詩﹐或者與詩沾上邊的文字﹐就要有這個先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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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7 09: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佳作提上 问候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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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7 22: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叫老了﹖

有些人不喜歡人們按輩分來叫他﹐說是這樣會把他叫老的。實際上﹐輩分叫得大一
點是不會老的。只是輩分一叫大﹐有人會感到自己老了﹐叫得輩分小一點﹐似乎自
己還年輕。譬如一個六七十歲的老人﹐朋友子女的小孩總得叫他一聲公公﹐表示尊
敬。他會說叫得怎麼大做什麼﹐叫也叫老了。那麼叫他大叔該是年輕了。但那不是
跟孩子的爸媽一個輩分了﹖如果他要心裡感覺更好一點﹐是不是該叫他大哥﹖如果
他要感覺再好一點﹐要不要叫他兒子﹖

這種是毫無知識的人。輩分和年齡是毫不相關﹐不成正比的。有句俗話是說“搖籃
裡的公公”。一個搖籃裡的嬰兒﹐他的輩分可能是某一人的公公。紅樓夢裡﹐比寶
玉年紀大的人﹐如賈蓉﹐就得叫他叔叔。所以﹐這種觀點也屬思維誤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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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7 23: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4-7-17 22:14
叫老了﹖

有些人不喜歡人們按輩分來叫他﹐說是這樣會把他叫老的。實際上﹐輩分叫得大一

同意朋友的观点 晚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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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8 20: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咄咄怪事

最近在美國舉行了一個國際舞蹈比賽﹐有九個國家參加。中國也是其中之一。這本
是正常的事。而不正常的在於中國參加的不是舞蹈演員﹐而是雜技武術表演者﹐都
打扮成和尚。結果當然名列最後。可知中國負責這方面事務的土幹部官員﹐簡直分
不清舞蹈與雜技武術的不同。但怪事還不在這裡。比賽中﹐每個國家出一個評審員﹐
以決定參加項目的取舍和名次。怪就怪在中國居然派了個和尚作評審員。看著有些
穿得很少的女演員在台上誘人地跳動﹐不知他腦筋裡作何感想﹖

按佛教戒律說﹐和尚應該六根清靜﹐四大皆空﹐不得參與除做佛事外的世俗事務。
否則就違背了佛教的戒律。按理說﹐凡不能遵守戒律的和尚﹐應該蓄髮還俗。那時﹐
隨便做什麼事﹐無人議論。但現在的中國和尚總是不務正業﹐不但從事商業活動﹐
還要參與政治﹐甚至大破色戒。根據濟公傳﹐雖然他也參與俗世活動﹐都是為了解
救困厄。雖然喝酒﹐可沒犯色戒。酒戒和色戒﹐那可是嚴重性不同的兩個層次的戒
規。總之﹐現在好的方面是一代不如一代﹐壞的方面是一代勝過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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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9 20: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談FAN

FAN一詞意為“狂熱追隨者”﹐也就是對某事某人著迷的意思。另一意義為“扇子”。
現在中國人用FAN一詞之前一義﹐但又不直接說他是她的狂熱追隨者﹐因為太長了。
當然我們可以說他是她的“扇子”﹐借用另一義來表示前一義。這種玩笑式的用法
也不是不可以。現在大家用FAN複數FANS的音譯“粉絲”來表示。這也是可以的。但
其中有了問題。既然“粉絲”是複數概念﹐當然指多於一個人。如果說“他是她的
粉絲”﹐只指一個人﹐那麼﹐嚴格地說﹐在數的概念上是錯誤的。因為一個人只能
說FAN﹐不能後面再加S﹐所以只能說“粉”了。這個“粉”不能成“絲”。另一個
問題是﹕FAN應正確地讀作“番”﹐不能讀成“粉”。這是讀音的錯誤。如果FANS在
字面上音譯作“番絲”﹐表示“外國的絲”﹐那也很好。這個FANS本來就是外國來
的。不過以筆者意思﹐音譯成“反思”可能更實用﹐更需要﹐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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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0 11: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赏佳作 老朋友 早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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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0 14: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前辈高才,拜读学习了!{: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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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0 19: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4-7-8 20:32
吃香蕉

一個人在連皮吃一隻很熟的香蕉。過路人說﹕香蕉要剝皮吃的。那人說﹕香蕉皮這

这问题有学问,慢慢思考。问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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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20 20: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人的定義

文人﹐按本人的理解﹐是會使用文字的人。所以﹐會寫詩的﹐寫暢銷書的﹐都屬文
人。那麼﹐會寫廣告詞的﹐寫標語的﹐算不算文人﹖按本人的理解﹐當然也算。
(如果其他人有不同定義﹐不必跟本人爭辯。因為定義本來就是人定出來的。有的
根本沒有統一標準。)不過﹐這是廣義的文人概念。狹義的概念是﹕有學問的才是
文人。所以﹐如果某人寫的詩﹐寫的暢銷書裡反映不出某人有什麼學問﹐這個人就
不是文人(狹義的)。他只是個會使用文字寫東西的人﹐會把普通讀者喜歡看的情
節內容放進他寫的東西裡的人。他的特長就是會選擇大眾喜歡的內容﹐來與文字揉
合一起﹐因此也沒有語言的深度。甚至連成語也常常用錯。如果有人寫出來的東西﹐
大家看了都覺得一頭霧水﹐朦朦朧朧﹐不知所云﹐這個人可以說連文字都不會使用﹐
所以甚至算不上是個廣義的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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