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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海外逸士

《岳陽樓記》 范仲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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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4 08: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銜”﹐有人用HOLD  IN  MOUTH。本身一點不錯﹐但放在“銜遠山”就不妥了。

huge and vast﹐顯得重複。
為了對應原文的排比﹐也為了譯文的前後平衡。這是文學翻譯。

答薛湃﹕
一﹐‘政通人和’﹐要變成白話意思﹐不止一種表達。為什么你的解釋是其中之一﹐
而我的不是﹖以一種個人理解的意思來否定另一種個人理解的意思﹐這種批評是不
是有點太粗糙簡單﹖
二﹐‘制’是規模的意思,原文意思是擴建岳陽樓的規模。
是否有資料說明當時此樓增加了一層樓﹐還是增加了一個開間﹖如果增加了不管什
麼﹐要不要有個設計﹖
[譯文不僅笨重。。。]請問不笨重該怎麼譯法﹖請譯一下看看。謝謝。
三﹐閣下是從別處過來的。但這不管我的事。此點別處已復。這裡從略。
四﹐前人并非祖宗
請問祖宗是否也屬于前人﹖能否請閣下提供意為“前人”的一個英文單詞﹖謝謝。

五﹐為對應上有天光﹐下有天光﹐所以重複。不是不知道簡單化。各人怎樣表達不
一定非得一致。
六﹐當時考慮這些情況可作一般性看待﹐不一定要放在過去時間裡考慮。不過﹐這
點我再考慮一下。
七﹐處江湖之遠﹐當然不會再做小官﹐平民也不大可能退處江湖之遠。隱居的可能
性極大。許多寫古代情況的小說裡經常如此。
八﹐已改成SUCH  MEN。
  

無心劍君的目標與決心令人起敬。我一直擔心中國翻譯界後繼無人。我總想以自己
幾十年的學習心得和建議幫助年輕人提高。可能有時話說得直白了些。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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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13: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与海外逸士商榷:

一、如果您熟悉古文,并了解《岳阳楼记》的写作背景,应当知道“政通人和”的意思不可能是the political situation was favorable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ople was harmonious。这跟“白话意思”无关。“政”是“政事”而不是“政治形势”,小小一个巴陵郡,跟政治形势有何相干?

二、先生您这是狡辩了。在原文中,“制”只能是“规模”的意思。我不妨套用您的口吻,反问您:“是否有资料说明“您正确理解了这个词?错了就是错了,何必偷换成“设计”呢?如果可以这样牵强附会,还谈何翻译的“信”?

三、问题本来就不大,“唐贤今人”是互文,您的译法也不算有误。

四、您的辩解令人发笑。祖宗属于前人,就意味着您将“前人”翻译成“祖宗”是正确的?“前人”的译法很多。“前人之述备矣”可译成That has been fully described by previous pens.您看如何?

五、您的表达不算错,只是原文并非“上有天光,下有天光”,您又何必在译文里重复呢?

六、用英文描述前代古人之行事,当然要用过去式,如果您不打算推翻全世界英文使用者都应当遵循的英语文法,那么您用错了,就是英文功底不扎实、或是您的大脑里至今没有形成地道的英语思维之故。果真如此,您有什么资本来“以自己数十年的学习心得和建议帮助年轻人提高”,又怎好意思到处张贴您那错漏百出的译作并侈谈挑战天下翻译英才?

七、某一句古文是什么意思,都是古人早就约定俗成了,也就是古人说了算,您不能随心所欲地去按自己的想法去理解和翻译。前面的“制”是这样,这里的“处江湖之远”也一样。文中“江湖”是和“庙堂”相对的。既然庙堂是指“在朝为官”,那么江湖就是“不在朝为官”,可以是做地方官,可以是平民,当然也可以是隐居。但是,既然范仲淹、腾子京当时都是地方官、都没有隐居,您翻译成隐居肯定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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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14: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 薛湃 的帖子

欢迎“薛湃”发表高见!
不过觉得语气太过强硬,易伤和气。文人必须文明,文明的特征是“温良恭俭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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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6 0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金沙君的批评,已做了些修改。
不过窃以为既然是表达不同观点,把话说明白、击中要害还是必要的。
在下生性粗爽,口无遮拦,还望各位见谅。如有不当之处,请继续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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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6 05: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金沙文字 于 2009-11-25 14:18:00 发表
欢迎“薛湃”发表高见!
不过觉得语气太过强硬,易伤和气。文人必须文明,文明的特征是“温良恭俭让”.................:D


呵呵呵,这是一场翻译‘革命’,是一个理论推翻一个理论的‘暴烈’的行动。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

:P: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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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6 06: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理不争不明,支持一切坦诚尖锐的争论。薛兄,很欣赏你的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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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6 07: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閣下總是用英文詞的字典意義回過去解釋原文。玩文字之間差別的游戲。以此證明別
人不對。

閣下的“前人”譯法當然不錯。但你也不能否定祖宗不屬于前人範圍。但這兩字是
在中文概念裡討論﹐引伸到翻譯裡就不是那樣了。

這個“處江湖之遠”不是指滕范本人。是泛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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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6 07: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strong: :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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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6 19: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海外逸士 于 2009-11-24 8:42:00 发表
“銜”﹐有人用HOLD  IN  MOUTH。本身一點不錯﹐但放在“銜遠山”就不妥了。

huge and vast﹐顯得重複。
為了對應原文的排比﹐也為了譯文的前後平衡。這是文學翻譯。


1。请问为什么不妥?

2。huge and vast 这一组词本身不显重复,但是和后面的 wide and boundless 合在一起,就有那么一点味道了。再则,你似乎还没回答我提出有关漏译‘汤’字的问题。



(湯)

shāng ㄕㄤˉ

◎ 〔~~〕大水急流的样子,如“河水~~”,“浩浩~~”。

‘汤’ 字的语义没译出来,遗憾。


在等待你答复之际,我在想为了排比,能不能这样写呢?既表现大,又体现水流急的场面。

based on your ideas, ----huge and vast,  swift and fast, so vast rhymes with fast, hehehe, please your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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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6 23: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說銜在嘴裡﹐在英文中讀上去顯得幼稚。

前後兩個重複是為了對稱平衡。

浩浩湯湯﹐在這裡只指水勢的廣大。這是詞彙的偏義組合。在湖裡﹐水不會很湍急
的。

我是不是像在開記者招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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