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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钓渭水

殷夫所译裴多菲的《自由与爱情》未忠实于原作,今重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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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21: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童天鉴日 于 2009-5-4 20:58:00 发表
各有千秋。殷夫译本更有豪迈的诗意,属于诗歌范畴;楼主译本更贴近原本,属于翻译范畴。

只是译别人的诗和作自己的诗是有根本区别的,译别人的诗还是以忠实于原作为第一要务,哪怕别人的诗不如自己的诗豪迈。若是译自己的诗那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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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21: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自娱自乐 于 2009-5-4 20:48:00 发表
[quote] 原帖由 垂钓渭水 于 2009-5-4 19:58:00 发表
[quote] 原帖由 自娱自乐 于 2009-5-4 19:13:00 发表
[quote] 原帖由 垂钓渭水 于 2009-5-4 19:06:00 发表
谢卧龙先生、情长版主及周道模诗友赏读。

:P :P :P [/quote]
自娱君:
[/quote]
自娱君:确是忘了署尊名,百口莫辩,不能获得你的鉴谅,只能渭然长叹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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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07: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垂钓渭水 于 2009-5-4 19:49:00 发表
自娱君:拜读你的汉译本后觉得第2、3、4行中有几点值得商榷。第2行:从汉语韵律美感角度考虑,“二者”似比“两者”更上口一些;敝作“二者皆我求”中的“皆”字实际上起到了将自由与爱情纳入了同一个紧密相关的参照系的作用并为下文的展开起到了自然的铺叙作用,若用“两者吾追求”则会弱化参照系的作用,下文的引出也会略感突兀。第三行:出于五言字数的限制,爱情只可用其中一字代指时,从感情炽烈程度而言,窃以为“爱”比“情”略胜一筹。第4行:“割爱”一般是指将自己喜爱的东西让给别人,用在为了自由而牺牲爱情的表述上显然是不妥的,还是用“舍爱”更合适一些,而且“舍爱”与第3行中的“舍命”前后呼应,更耐人寻味。在诗言诗,纯粹是从学术角度切磋,绝没有誉己贬人之意,古代哲学家老子的名言“信言不美,美言不信”也许是对我上述探讨意见的最好诠释,得罪之处,还请鉴原。

另外顺便说一句,主帖所引用的英译本是从一个学术论坛上搜索到的,网址未存到收藏夹上,现在一时找不到,你可以通过Google搜索一下,应该不很困难。
最后谢谢你多次跟帖关照。问好。


自娱君:拜读你的汉译本后觉得第234行中有几点值得商榷。

非常欢迎

2行:从汉语韵律美感角度考虑,二者似比两者更上口一些;

同意

敝作二者皆我求中的字实际上起到了将自由与爱情纳入了同一个紧密相关的参照系的作用并为下文的展开起到了自然的铺叙作用,若用两者吾追求则会弱化参照系的作用,下文的引出也会略感突兀。

‘皆’即‘全’之意,的确是个不错的选词,但你已经用了,吾还能再用吗?

第三行:出于五言字数的限制,爱情只可用其中一字代指时,从感情炽烈程度而言,窃以为略胜一筹。

也同意,但吾那可怜的托辞则同上。

4行:割爱一般是指将自己喜爱的东西让给别人,用在为了自由而牺牲爱情的表述上显然是不妥的,还是用舍爱更合适一些,而且舍爱与第3行中的舍命前后呼应,更耐人寻味。

‘舍爱’当然是最佳选词。其他的近义词,如‘抛’‘断’‘割’‘弃’除‘抛’之外,都不太理想。但相比之下,‘抛’和‘割’只有‘割’能用在句首来修饰‘爱’,而‘抛’是不行的。吾曾想用‘抛’如:‘为爱命可抛’,可是这‘韵’是个麻烦 啊。为此只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了。其实这首短诗里,不管你如何颠来倒去,就这么二三句话,没有多大的选词余地,例如,首句‘自由与爱情’或‘爱情与自由’要说能换的词也就是‘爱情’和‘与’-----爱情去‘情’留‘爱’但文章似乎就太不好写了,是不?改‘与’为‘和’也不妥,读起来诗味不浓了,对不?

吾不才,只能硬着头皮上,勉为其难啦。让您见笑了。



在诗言诗,纯粹是从学术角度切磋,绝没有誉己贬人之意,古代哲学家老子的名言信言不美,美言不信也许是对我上述探讨意见的最好诠释,得罪之处,还请鉴原。


呵呵呵,一个字‘酸’。‘绝没有誉己贬人之意’呵呵呵,算啦,你也不用着‘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幸会,幸会!以后还请您多多指教。谢谢!


: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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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07: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垂钓渭水 于 2009-5-4 21:24:00 发表
自娱君:确是忘了署尊名,百口莫辩,不能获得你的鉴谅,只能渭然长叹了。唉------  

好啦,俺知道你不是那种狗眼看人低的势利小人。所以呢,你也不必长吁短叹,捶胸顿足,大呼小叫得了。你们这些个文人哪,叫俺说你们什么好呢?hehehe, get a life and move on.
: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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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5 11: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娱自乐君:
既然是自娱自乐,稍安毋躁可也,为些些小事如此耿耿于怀大可不必。呵呵(顺便说一句,既然你对我的叹息不以为然,笑笑总还可以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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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1: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r my love I will sacrifice life ----------------把它提起来再次讨论。

I will sacifice life (whose life, it could be someone  else's  life rather than his own life?) for my love. ----it implies the hero could be a very selfish person. He will stop at nothing to reach his goals.

What do you guys think? Please feel free to air your view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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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1: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垂钓渭水 于 2009-5-5 11:08:00 发表
自娱自乐君:
既然是自娱自乐,稍安毋躁可也,为些些小事如此耿耿于怀大可不必。呵呵(顺便说一句,既然你对我的叹息不以为然,笑笑总还可以罢)。


Of course, feel free to do so! :P
I always promote this concept - do whatever you feel like save for breaching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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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1: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垂钓渭水 于 2009-5-5 11:08:00 发表
自娱自乐君:
既然是自娱自乐,稍安毋躁可也,为些些小事如此耿耿于怀大可不必。呵呵(顺便说一句,既然你对我的叹息不以为然,笑笑总还可以罢)。

本来的确只是玩玩而已。可是现在不同了,性质变了,由人民内部矛盾转变为敌我矛盾了,哈哈哈:D :D :D
请看你所提供的英译版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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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1: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r my love I will sacrifice life = 为了我自身的爱,我不惜任何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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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1: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垂钓渭水 于 2009-5-5 11:08:00 发表
赤条来世上,
本不与人同。
天马行空惯,
何须改我衷。

好,有种!佩服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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