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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金沙文字

【翻译茶座】理论 实践 探索 交流 休闲 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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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17: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ZT)

走出英诗汉译的迷途(2010-02-22 09:28:28)
标签:原诗抑扬格素体诗音节商籁体中国殖民主义杂谈  
  
诗歌翻译和诗歌移植是两个概念,所涵盖的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文学创作行为。但往往有人把两者混为一谈,在进行诗歌翻译的同时,进行诗歌移植,这样就使问题复杂化,难免影响翻译的质量。

翻译按照当今汉语词典的解释,就是:“要把一种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意思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 严复老先生对翻译提出了“信、达、雅”的标准。“信”就是能反映原语的意义,“达”就是译入语要通顺,“雅”对译诗来说就是要有美感,有艺术性,有诗意,有诗的境界。而钱钟书先生则用“译、诱、媒、讹、化”这些词语彼此呼应的意义展示了诗歌翻译所能起的作用、所难免的毛病和所向往的最高境界。钱先生指出“化”是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化”就是要忠实于原作而读起来没有译作的痕迹,就是要避免那种翻译腔调。他也指出“化”是难以实现的理想,某种程度的“讹”是不能避免的。“讹”有两种:一种是粗心大意产生的错误,这应该避免;而另一种“讹”则是在译作的润色、加工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的与原文的距离。因为文化底蕴不同,各种语言具有各种不同的文学美,那些弦外之音、言外之意的文学联想作用是各不相同的,因此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必有所失。既有所失,若无所补则必然大为逊色于原作,补或不补 ,都难逃一个“讹”字。“媒”和“诱”的作用就在于一篇好的译文,能使读者产生好感,受到诱导,愿意进一步接触原文,起到媒介的作用;而一篇不好的译文,则起到离间的作用,使读者失去兴趣,最后导致读者对译文和原作的抛弃。

而移植,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有三个层面:

1、      将秧苗或树木移到别处栽种。

2、      将机体的某器官或某组织移到同一机体或另一机体有缺陷的部位。

3、      引进别处的经验成果等。

诗歌的移植应该就是指把其他语言的某种诗歌形式引进来。

我们必须承认移植从来不可能是无条件的。苗木移植需要大体相同或相近的土壤和气候条件。把热带植物直接移到寒带,或者反过来,实际都难以成功。器官移植配伍成功的几率也是很低的,而排斥反应则普遍存在。引进经验、成果时,也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盲目引进则难免失败。

就诗歌而言,商籁体(十四行)诗的引进已有一个世纪左右,但成效甚微。包括卞之琳、冯至、艾青等一些著名诗人均曾尝试用这种形式创作,但并未看到足以流传的作品。从莎士比亚商籁体诗的翻译看,几十种的版本,大都在翻译的同时力图移植原诗的形式。但是,几十年过去了,似乎也未能引起国人对译诗的爱好。相反许多人读后的感觉是不知所云。

因为英语是以重音计时的语言,而且根据语境的变化重音还可变化,所以词无定长,同时也是词无定调,而是依靠轻读音节和重读音节的交替构成节奏,因而有各种音格。汉语则是以音节记时的语言,而且它有四声的变化,用平声仄声的配伍和韵律的变化来形成节奏美感。构造这两种语言韵律美的元素是完全不同的,因此诗歌形式在英汉两种语言之间互相移植自然就很难取得理想效果了。进一步说,这种移植其实不过似是而非罢了。就拿“以顿代步”来说,英语的抑扬格就是两个音节前轻后重,所谓汉语的“顿”能够都是两个音节前轻后重吗?同样,英语词无定调能够反映汉语的平平仄仄吗?

据此,汉译英语商籁体诗应该不受原诗形式的限制,也包括行数。十四行诗是中国译者根据它抑扬格、五音步、十四行的特点給命的名,而这个名字并不准确。它通常是十四行,但也有例外,如莎士比亚的第99首就是15行,第126首就是十二行,韵律也有变化。英国人用“sonnet ”而不用“fourteen lines poem”来称这种诗。从“sonnet ”词源查考,其原意就是抒情短诗。为避免误会,汉译可以就叫“商籁体”。摆脱了对原诗形式的追求就可以用汉语中的文学语言重新创造原诗的意境,并且具有汉语特点的艺术美感。它可以是五言、七言或其它,只要能体现原诗的意义和意境,又能为中国读者所接受,语言流畅,韵律优美,就应该承认它是好的译作。

朱生豪先生译的莎剧是散文化的,并未追求原剧的素体诗形式,倒是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素体诗,一称无韵诗,其特点是抑扬格、五音步、不考虑脚韵,英语原名blank verse 。朱译为有节奏的散文,有时用韵,具有音乐美感。)由此可见,在翻译商籁体英诗时,同样可以打破原有的形式。

我们的七言或五言的古诗译成英语时,也多是采用英诗的形式,没有看见有译成七个音节或五个音节的。但为什么有的号称学贯中西的翻译大家,著书立说,力主汉译英诗必须贴近原诗的形式甚至要求音节的相等和头韵的应用呢?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却从来不考虑把汉语诗歌里的平平仄仄输出到英诗里去呢?

另一个问题就是可否使用中国典故的问题。英国著名翻译家霍克斯(David Hawks)英译的《红楼梦》即《石头记》(The Story of the Stone)里把 “潇湘馆” 译为 “the Naiad’s House” (按:Naiad为希腊和罗马神话中保护河湖与泉水的仙女)。他使西方女神住进了大观园,却并未受到太多质疑。难道这不可以作为英诗汉译的借鉴吗?

我们应该兼收并蓄,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决不排斥世界文化中的优秀元素,但是也决不应该数典忘祖,完全抛弃掉我们原有诗歌语言里的悠扬顿挫,而去挖掘那种根本不存在的西方语言里的某些元素。那样做的结果只能是东施效颦、邯郸学步。殖民主义的时代已经过去,欧美的月亮也不比其他地方的月亮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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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7 19: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8# 自娱自乐 的帖子

译诗当在“讹化”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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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7 19: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讹到极处便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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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7 19: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生不化来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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