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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清泉

作品研讨会2016年第7期(总第19)邓文星诗歌12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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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8 12: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邓文星 发表于 2016-8-28 12:38
人的生命是无价的,生命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这一点,人人皆知。近些年来,因强拆而造成老百姓自杀的案 ...

揭露社会问题和矛盾,这没有错,但单刀直入把矛头直指国家,这就值得注意了。再次劝你把握好分寸。真理超过一寸就变成谬误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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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8 12: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邓文星 发表于 2016-8-28 12:48
毛主席赛过我亲爷爷
-----郭沫若(中国新诗的奠基人)

请你尊重历史,那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没有错。但你指责历史,又来指责当下,就要犯历史虚无主义的错误。请你去读一读中国的历史教科书再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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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8 13: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一定要与我讨论问题,无论天文,地理,历史,法律,文学,等等,一定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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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闻赵括精通兵法,然不及先生之五分之一耳!  发表于 2016-8-2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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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8 23: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明柳 发表于 2016-8-14 19:17
【涅槃】
——记江西宜黄拆迁集体自焚事件
     

“显然,作者的认知是把一些人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与国家行为划等号,是国家要治老百姓于死地”这句话首先出自先生之口。是先生试图坐实“国家行为”这个“概念。”既然先生是基层干部,我就想说话了。既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赋予你们某种权利,那么你们在行驶权利的时候,某种程度上背负着国家的使命。对于我们百姓来说,房子是一生的心血和成就,承载多少欢乐。事件中官与民的对立,恰恰是一些代表国家形象的官员辜负和背叛使命。毋庸置疑,从反腐倡廉到现在拍蝇打虎,莫不反应了我们制度的完善、进步和领导人的决心。自然,基层干部会陡然感到压力。这是好事,想上则奉承官员、下则欺压百姓的日子不多了。邓先生文中所写不算出格,民众以命相抗的正是那些代表国家力量行驶非法权利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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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还是旁观者清!问好诗友!  发表于 2016-8-2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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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9 09: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玫瑰花瓣和雨丝 发表于 2016-8-28 23:51
“显然,作者的认知是把一些人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与国家行为划等号,是国家要治老百姓于死地”这句话首 ...

       首先我得谢谢你与我交流问题。
       我是一个基层小小的职员,每天按时上下班,一个月两三千工资养家糊口,你说我“代表国家形象”,“代表国家力量”,你太抬举我了,我不够格。再说国家的法律也没有规定我代表国家的规定,我怎么担当起代表国家的“使命”?我可以这么说,我们基层的职员,都是党和国家培养的公务人员,对党和人民都有深厚的感情,都在兢兢业业地为人民事业工作。
       现在我们的国家正走在法制的道路上,由于我们的国家是封建皇权统治几千年的国家,要实现治国法制化任重而道远,道路也会更崎岖,于是经常出现违法事件也就不难理解了。无论如何我们国家的法制正在健全,依法治国的阳光大道已经呈现,相信我们国家一定会实现一个法制文明的现代国家。我们都要有这个信心。我们不要因一两个偶发事件,就丧失信心,就把国家看得暗淡。如此,我们的信念就太脆弱了。
       而我们小小的职员在基层工作,每天言必“依法办事”,国家法律怎么规定的就怎么办。如果谁违法办事,工作就要失去了,饭碗就没了。所以我们每天工作都提心吊胆,每天都去啃法律的书,背法律条款。从中你难道看不出我国在法制上是怎么的一个决心吗?
       再说偶发事件,比如“钉子户”。本来他的破旧的房子只值20万,他要价200万,而且一分不能少。如果你是拆迁的负责人你怎么办?如果只是出奇的要价,狠狠心给他200万,问题也就解决了。而有的,他不谈价钱,他说他住的地方是风水宝地,你给他200万,给他1000万也不拆。你是拆迁的负责人你怎么办?正因如此,致使我国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改道。正因如此有的城市大型建设项目重新选址。如果我们不了解具体情况,就指责“官员辜负和背叛使命”,就宣泄对国家不满,就不好了,这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如果你还是个青年,学生,请你深入到现实生活中去,多作一些社会调查,以加深对社会现实的感性认识,再进一步认识我们的国家公务人员是什么样的人,我们的国家究竟是什么样的国家。
       最后再说一句话,就是我们一定要有坚定的信仰,相信我们的国家的未来一定会是文明,法制,富强的国家。但这美好的国家,不会自然而然的到来,需要我们用勤劳的汗水浇灌。那么我们自己该如何去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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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拆迁案中,钟家并没有要高价,只是不同意安置得太偏远。参与集体自杀的叶忠诚并非钟家人,双方没有血亲或姻亲关系,只是实在看不下去。  发表于 2016-8-29 21:02
太多地方的拆迁补偿费,都远低于房子的市价,而且不区分是否为铺面。几年前,南宁市拆迁补偿费标准2600-3000元/平方米。不到商品房的半价。  发表于 2016-8-29 20:55
法治不是法制。封建社会也有法制。现在党中央讲的是法治哦!  发表于 2016-8-29 20:46
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习大大、李克强等高官及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等代表国家了吗?  发表于 2016-8-29 20:40
很赞赏这一席话中体现出来的人民公仆形象!紧握!!  发表于 2016-8-2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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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9 11: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玫瑰花瓣和雨丝 发表于 2016-8-27 14:05
支持先生观点,使用音乐语言,拒绝散文化。问好。

谢谢玫瑰花瓣和雨丝诗友的认同和支持!问好诗友,远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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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9 13: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玫瑰花瓣和雨丝 于 2016-9-3 17:59 编辑
清明柳 发表于 2016-8-29 09:02
首先我得谢谢你与我交流问题。
       我是一个基层小小的职员,每天按时上下班,一个月两三千工 ...

一家公司门口的保安,是不是同时也代表了这家公司的形象?不知道先生是不是不敢承认自己身上所代表的分量。如果那样,不仅要背条文,而且要跪下来背。当年毛泽东怒杀刘青山,皆因他们忘记了自己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使命,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区区一个低保,现在都有人要与民争利,是谁创开了违法乱纪的先河?不就一个搬迁重建的问题,在你们眼里那么难办?是难办!谁在同类事件中多得了搬迁款?如果我们的官员处处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并形成惯例,我们老百姓还去做那样的刁民?先生工资3000多,基层年收入应该在4至6万,和我们这的农民叔伯比起来,已经不少了。先生最后那句话问得很有意思,不过如果是想让我们为邓先生文中那样的干部、官员遮面子,我们不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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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9 13:5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玫瑰花瓣和雨丝 发表于 2016-8-29 13:35
一家公司门口的保安,是不是同时也代表了这家公司的形象?不知道先生是不是不敢承认自己身上所代表的分量 ...

天下有没有贼?有!天下所有的人包括你和我都是贼吗?
天下有没有罪犯?有!天下所有的人包括你和我都是犯罪分子吗?
国家领导干部有没有贪腐?有!国家所有的领导干部都是腐败分子吗?
国家公务人员有没有胡作非为的人?有,国家所有的公务人员都在胡作非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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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为先生了。嘿  发表于 2016-8-29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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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9 14: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玫瑰花瓣和雨丝 发表于 2016-8-29 13:35
一家公司门口的保安,是不是同时也代表了这家公司的形象?不知道先生是不是不敢承认自己身上所代表的分量 ...

“不过如果是想让我们为邓先生文中那样的干部、官员遮面子,我们不遮。”

--------不知道我在那句话里说要为他们遮面子。对违法行政的人员必须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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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自己有时刻也有想违法乱纪的冲动  发表于 2016-8-2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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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9 14: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国家公务人员的所作为在普通百姓和外国人眼里当然代表着国家形象。君不见尤其是涉外事件就是一个人代表了国家形象。这样的事还少吗?
       每个人写诗或评诗的角度不同,当然会有不同的看法。诗有牵扯,但不该牵扯太多。评有要求,但不该要求过甚。人有眼光,但不该眼光散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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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里的感觉,是“人治”的思维。法制的社会,“代表”必须有委托书,没有委托书的“代表”是无效的。  发表于 2016-8-29 15:19
向先生问好致意  发表于 2016-8-29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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