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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江枫译诗为何错误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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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0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4:34 编辑

〖转贴〗
江枫译诗为何错误百出?
(帖子顺序有改动,根据中国语人的汇编整理)
转贴自《中国翻译网》:
以翻译雪莱知名的江枫所翻译的《狄金森诗选》错误百出,引起诸多网友的兴趣。这里将客观罗列出数十篇批评江枫误译的帖子,供大家思考。
第一帖: 【转】评江枫<<篱笆那边>>的误译
湖南澧县一中 向晓华等
一位中学教师看了江枫译文后,认为谬误太多, 不宜选入中学教材.他说”选入教材的文章,应该是经过精心挑选并严格把关的,不应该出现(江译)这样多的错误。建议教材审编者在选入外国作品的时候,尽量多找几个译本,反复比较,决定取舍。另外,最好能将原著附在课本或教师用书之上,以便及时发现错误,避免以谬传谬。”文章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帝不是孩子——《篱笆那边》指谬—
(原载《语文教学之友》2005年08期 )
向晓华
(湖南澧县一中 向晓华)
【作者单位】:湖南澧县一中
【分类号】:G634.3
【DOI】:CNKI:SUN:YWZY.0.2005-08-021
【正文快照】:
 ∪私贪娓咧小队镂摹返谝徊嶂杏忻拦
高中语文新教材第三册上有美国女诗人狄金森的一首《篱笆那边》,它选自太白文艺出版社1979年版的《狄金森名诗精选》,江枫翻译。原诗翻译如下:
篱笆那边
有草毒一裸
我知道,如果我愿
我可以爬过
草毒,真甜!
可是,脏了围裙
上帝一定要骂我!
哦,亲爱的,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
他也会爬过去,如果,他能爬过!
该诗中“孩子”一词的翻译是错误的。此外还有几处其他错误。由于翻译文本错误,直接导致了包括《教师教学用书》、《语文读本》在内的许多错误理解和分析。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在此指出,并求教于大方之家。
(一)
  初读这首诗,觉得诗中意象特别含蓄、隐晦,作者寓意难以把握。情急之下查阅了《教师教学用书》,发现是这样分析的:
  “鉴赏要点……打破生命时间的顺序……面对篱笆和红草莓,诗人触发了无限的诗意,仿佛穿越了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时间历程,回到了她的童年的幸福时光,充满了创造的发现和美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回忆,相信每个同学都有各自独特的感受。”
  狄金森真的在缅怀“童年的幸福时光”,留恋儿时的率真与纯朴,感叹韶光易逝吗?大可怀疑。
  首先,从“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去”这两句来看,作者是以一个小孩子的口气和角度来写这首诗的。“脏了围裙/上帝一定要骂我!”更是活脱脱的儿语。小孩嘴馋,想吃篱笆那边的草莓,可又担心弄脏了围裙,上帝会责骂自己,心怀犹豫,这很好理解。关键在于,“我”究竟爬过篱笆没有?从“他也会爬过去”的“也”看来,“我”爬过去了。既然如此,那么前面的“如果我愿/我可以爬过”岂不是废话?后面的“可是”又有什么转折的必要?着实令人费解。
  看来需要查英文原著,如下:
  Over the fence -
  Strawberries - grow-
  Over the fence -
  I could climb - if I tried, I know -
  Berries are nice!
  But - if I stained my Apron -
  God would certainly scold!
  Oh dear, I guess if He were a Boy -
  He'd - climb - if He could!
  对比原著,发现译文倒数第二句“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去”两句的“也”为无中生有,空穴来风,应属想当然,因为原著中并无任何可作此种翻译的单词。如此一来,前面的推论“我爬过了篱笆”就站不住脚了。从后面的转折语气看起来,“我”应该是没有爬过,这样语气才顺畅。都是小孩子,为什么“上帝”可以不用担心弄脏围裙,而“我”却有所顾忌而不敢爬呢?是不是因为“上帝”有无上的权威,可以为所欲为?我们只能这样推测。三水中文优秀教案中的《高二新教材——外国诗四首》认为:上帝号令一切,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是权威的代表,又是正统思想的化身,或代表着种种清规戒律。“我”“想爬过”、“能爬过”是“我”有追求美好事物的愿望和能力,却又因为怕脏了围裙挨上帝的骂而不愿爬过,说明“我”在追求美好事物的过程中有种种顾虑,担心会遭受责备。归根到底,这一切是“上帝”的行为约束、思想禁锢造成的。人民教育出版社的相关网页上的分析与之类似:诗中的几个意想都有象征意义。“草莓”,可以看作人们所喜爱的事物,所追求的目标;“篱笆”,既是一种界限,更是一种障碍,是阻隔人们实现愿望的一种距离,而篱笆那边的草莓总似乎更甜,则道出了人们的一种普遍心理;“上帝”,可以指长者、尊者,但又不尽然。诗的结尾意味深长,无疑是对“上帝”的调侃。
(二)
  如果译诗没有出现其他差错,以上两种理解应当都是勉强可以接受的。问题是译诗倒数第二句“哦,亲爱的,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的翻译也不准确。遍查英汉词典,“BOY”都不能直接翻译为“孩子”,而应译为“男孩”。译为“孩子”,表明作者是以成人的实际视角进行审视;译为“男孩”,则表明作者是站在与其相对的“女孩”的立场上看待问题。我认为,诗中的“我”应属后者,是一个女孩形象。以此为前提再看这首诗,发现所有疑问都迎刃而解:一个女孩,看到篱笆那边长着草莓,很想爬过去摘(当然也有能力爬过去),但她身上系着整洁的围裙,担心弄脏了受到上帝的责备,惆怅之余,突发奇想:如果上帝是个男孩,如果他有能力爬过篱笆,他一定会爬过去!
  其实这个词究竟该如何理解,以英语为母语的研究者更有发言权。澳大利亚拉托贝大学的Gloria Lappin这样评论这首诗:“她(指作者)描写一个‘好女孩’想摆脱‘淑女’模式的束缚,同时又担心自己举止太过鲁莽。但是‘淑女’模式就是为了将女性圈在里面而创造的,为了压抑、控制、支配、包涵、禁止、限制女性,使她和其他姐妹没有两样。她揭示父权制的要义,是以以下信念为基础的:即男子是上帝的代表者,所以摘草莓以及攀爬、玩耍的权利,属于那些和上帝最相仿的人,特别是男孩子。”另一位研究者在一篇题为《狄金森诗中的喜剧主题》的文章中指出:“这里狄金森谈到一位即将因爬过篱笆弄脏围裙而陷入麻烦的女孩,而这些事情‘淑女们’是不会做的。通过诗歌结尾处的‘男孩’一词的强调,我们看得出如果上帝是个男孩结果会迥然不同。”伯利兹的Carol Ann Duke 也认为该诗含有对女性的特别期望。这些研究者无一例外地将“BOY”理解为男孩。这样看来,《篱笆那边》的主旨实际上是对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的含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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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0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4:34 编辑

(三)
  “知人论世”,狄金森的这种思想是和她的性格、身世,和她的情感经历分不开的。艾米莉;狄金森(1830-1886)十九世纪美国女诗人,一生写了1700余首诗,除少数几首外,都是死后别人整理出版的。诗写得都很短,富有奇想,常寓有深邃的哲理。狄金森25岁前开朗活泼爱交游,25岁之后突然在遥远的马萨诸塞隐居终了一生。她的身世一直是一个谜,直到她的秘密日记被公之于众。钱红丽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的《才华就是一柄利刃》这样写道:“当读到艾米丽的日记时,凭一个女人的感性直觉,我认为艾米丽的自闭一定与爱有关。年轻时,她就清醒地认识到,男孩子追逐自己是冲着美貌的,并非冲着智慧。那是十九世纪的美国,艾米丽一边讨厌着做家务烤面包,一边把诗写在食谱上。她多么希望自己的诗也能像家喻户晓的希金森一样被人承认啊。好不容易到了三十岁,她爱上了沃尔斯。这个人是个编辑,可惜,他一点也不欣赏艾米丽的才华。尽管艾米丽的诗是那么卓绝。所以,她的爱注定得不到回应了。痛苦的艾米丽写下100多封没有寄出去的信。在日记里,她说,我从不打算寄出去,让纸页吸收我的痛就好。努力追求一颗不可得的心灵让我十分疲乏,接着我好像听见了细微的警告,说爱情不能与智慧长存。这样的选择对我而言太过困难,几乎将我的心撕裂……再后来,不幸的艾米丽又爱上了洛德。洛德,一个法官,与艾米丽的父亲是同行。他带着自己的夫人去艾米丽家作客。渐渐地,艾米丽就喜欢上了这个比她大18岁的男人。有才华的女子总是喜欢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张爱玲、西尔维娅;普拉斯莫不如此。接着,艾米丽就给他们夫妇俩写信。她说,我给他们写一封信能花去一个晚上的时间。我向两人说话,可是我的心主要是给他的。最重要的是,艾米丽让洛德把自己当成一个诗人,而不是一个女人。这说明了艾米丽最终的恐惧是——爱的崇拜会损伤她诗人的人格。在洛德的太太去世之后,洛德死于中风,这对54岁的艾米丽来说,真是个深深的打击。她不会再爱了。两年后,艾米丽去世时,她的妹妹维妮在她的棺木上放一束鲜花,让她带给洛德法官。”对男女在诸多方面,特别是爱情上的不平等的不满和批判,深深渗入狄金森的思想和文字。女权批评认为,每一个觉醒的女性身上都有一种因判逆而来的疯狂,就像勃郎特的《简?爱》中疯女人的伯莎其实正是好女人简爱的另一面,“阁楼上的疯女人”作为一个意象,最好体现了男权文化对于女性的压制和迫害,疯女人伯莎代表了每个女性身上都有反判的愿望,伯莎最后将桑棵尔德烧毁,是简?爱反抗罗切斯特男性中心位置的潜在欲望的位置,不过,在父权制强的压力下,以往的女性和女作家们只能以“倾斜”的方式来讲述自己的这一愿望,“从简?奥斯汀和玛丽?雪莱到艾米莉?狄金森等妇女都创造了某种意义上属于再生羊皮纸式的作品”,这些作品以屈从父权制文学标准的形式,曲折地表达了女性充满反抗的内心。她们虽不免为父权制的诗学的肢解,但因为她们那掩藏不住的独特气质,已使人们尽可能地记住了她。 
(四)
  其实,课本上的译文还存在另一处明显错误。第三四句“如果我愿/我可以爬过”中的“愿”,与之对应的英语单词的意思却是“尝试”。换言之,这两句应译为:“如果我去爬/我可以爬过”。二者相差甚远。课文的意思,只要想爬,就可以爬过,难道“我”不想爬吗?可见说不过去。
  选入教材的文章,应该是经过精心挑选并严格把关的,不应该出现这样多的错误。建议教材审编者在选入外国作品的时候,尽量多找几个译本,反复比较,决定取舍。另外,最好能将原著附在课本或教师用书之上,以便及时发现错误,避免以谬传谬。
第二贴: 作者wuhankeren
这首诗的主题一望而知是来自〈〈圣经〉〉吃禁果的典故。
一个女孩站在“禁果园”(草莓园)外,想吃却不敢进去。这是一首明显表达**追求的诗篇。
江枫压根儿就没有读懂!!所以他的译诗会导致从前的赏析者将此诗理解成是在歌颂“童年的幸福时光”,“留恋儿时的率真与纯朴,感叹韶光易逝”,真的是大笑话!
明明是strawberries(许多草莓、暗示草莓园),他偏偏译成“一棵草莓”!他大约理解成了一株野草莓!错。一棵野草莓用得着用fence围起来么?
明明是大写的Boy(男孩),表示一种特殊的男孩(假如上帝是男孩),以便与穿围裙(Apron)的女性相区别。江枫偏偏译成“孩子”!错。而且错得太离谱!
明明是Over the fence---I could climb - if I tried(如果我尝试翻越的话,我就翻进去了),江枫却译成“如果我愿 / 我可以爬过”。好像这女孩不“愿”意翻越似的!错。女孩既然既然赞扬“草莓真甜!”岂有不“愿”翻越进去的道理?
明明是大写的He(上帝),江枫却要不加区别地译成“他”。译成“他”后,上帝的性别就自然是男性了。于是江枫只好错上加错地将 He were a Boy(如果上帝是一个男孩)译成“如果他也是一个孩子”。
狄金森写这诗时,都30岁了还没有找到丈夫。找不到了就不再找了。可是吃禁果的心情还是可以理解的。她这时可苦闷极了,哪里在憧憬什么“童年的幸福时光”啊!认为借了诗无达诂的挡箭牌就可以胡乱翻译,是不对的。
出处(下同):
第三贴: wuhankeren 与 ipsediem
ipsediem:
很多人把这首诗的主旨理解为是对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19世纪上半叶)的含蓄批评。
wuhankeren:
正因为狄金森在批评“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所以if He were a Boy,绝对不可以像江枫那样随意翻译成“如果他也是一个孩子”!“孩子”就男女不分了!大写的Boy正是象征男性及其特权。如果狄金森是男性,她(他)就一定进去了。这里确实显示出男性在**方面的特权。所以大写的Boy是这首诗的诗眼。这个翻错了,就大错特错了。
写了**,并非就是淫诗。但是爱情诗中所隐喻的爱情(当然包括**)一定要暗示出来,而不能让人误解成是简单的“幸福的童年时光”的描述。
第四贴: Seadog:
,如果他也是个孩子
他也会爬过去,如果,他能爬过! ”
“如果,他能爬过!”
有没有逗号,意思完全不同。没有逗号,意思是“如果他能爬过”,有逗号,意思是“如果他是个孩子,它能爬过”。江先生的意思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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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03: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4:34 编辑

第五帖:sanjiachun: 南极北极何曾欢跳?哪有珍珠镂成大门框?!——评江枫《“大角”是他另一个名称》中的误译
What if the poles should frisk about 哪怕南北两极高兴得跳起来
And stand upon their heads! 头脚颠倒竖倒立! (江枫译)
评:What if的意思是“如果……那又如何?”江枫译成“哪怕”,很勉强,关键是frisk about指的是:(南北两极如果)乱动乱跳。江枫居然译成“哪怕南北两极高兴得跳起来”!!南北两极吃错什么药了?乱蹦乱跳,居然是因为太高兴了?!stand upon their heads!就是头脚倒立的意思,连接上行意思,可译作:“头脚倒立又如何!”而江枫却偏要译成:“头脚颠倒竖倒立!”颠倒竖倒立!你读到过这么蹩脚的汉语吗?
I hope the Father in the skies 我希望天上的那位父亲
Will lift his little girl -- 愿意提携他这
Old fashioned -- naughty -- everything – 古板、淘气的小姑娘
Over the stile of "Pearl." 越过珍珠镂成的大门框。(江枫译)
评:……everything – / Over the stile of "Pearl."
第一个词everything (意思是:小孩子具有的一切缺点),江枫干脆扔掉不管!严重漏译!
Stile是什么?江枫误译成了令人喷饭的“大门框”!实际上stile是放在围墙或栅栏边上供人通过(翻越)围墙或栅栏的阶梯(矮的只有一梯,高的可以两梯或三梯、甚至更多梯)。有了这种梯子,人可以翻越过墙,而畜牲等等就被挡在外边了。也有的是很狭窄的入口,甚至设计成转动的障碍物(有点像地铁刷卡入口的设置)。哪里是什么“大门框”啊!!
"Pearl"呢,象征的是天国。虽然狄金森在这里将它打上了引号,或许表达了她对这种“天国”的揶揄情绪,但字面上讲,仍然指美好的地方。江枫却把它误译成所谓“大门框”上的“珍珠”,还煞有介事地让我们观赏“珍珠镂成的大门框”!!江大帅可真有诗人的想象力啊!
附原作:
ARCTURUS is his other name,—
Emily Dickinson (1830–86).
"Arcturus" is his other name --
I'd rather call him "Star."
It's very mean of Science
To go and interfere!
I slew a worm the other day --
A "Savant" passing by
Murmured "Resurgam" -- "Centipede"!
"Oh Lord -- how frail are we"!
I pull a flower from the woods --
A monster with a glass
Computes the stamens in a breath --
And has her in a "class"!
Whereas I took the Butterfly
Aforetime in my hat --
He sits erect in "Cabinets" --
The Clover bells forgot.
What once was "Heaven"
Is "Zenith" now --
Where I proposed to go
When Time's brief masquerade was done
Is mapped and charted too.
What if the poles should frisk about
And stand upon their heads!
I hope I'm ready for "the worst" --
Whatever prank betides!
Perhaps the "Kingdom of Heaven's" changed --
I hope the "Children" there Won't be "new fashioned" when I come --
And laugh at me -- and stare --
I hope the Father in the skies
Will lift his little girl --
Old fashioned -- naughty -- everything –
Over the stile of "Pea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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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03: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4:35 编辑

第六贴:陕北民歌评江枫译《上天堂去》中的误译
Going to Heaven!
I don't know when,
Pray do not ask me how, -
Indeed I'm too astonished
To think of answering you!
上天堂去!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
请不要问我为什么!
我确实感到惊讶
想不出怎样回答!
(江枫译)
正误一:原文是how(怎样、如何),不是why(为什么)。江枫却误译成:“请不要问我为什么!”应该译作:“求求你别问我如何去!”
正误二:原文是Indeed I'm too astonished / To think of answering you! 其中的To think of和too…to…句型相联系,意思是“想不到”。江枫却误译成了“想不出”: “我确实感到惊讶 / 想不出怎样回答!” “想不出”意味着作者也想回答,只不过想不出答案而已。但原文的意思是:作者那时太惊讶了,根本就不会往回答你的问题这个方向想。正确的译法应该是:“我真的太惊惶失措了 / 根本不会想到回答你的问题!”江枫刚好译反了。
Going to Heaven! -
How dim it sounds!
And yet it will be done
上天堂去!
听起来多么难受!
然而一定会做到
(江枫译)
正误一:原文dim在这里的意思是“(声音)微弱、模糊、朦胧、听不清”。江枫却误译作“难受”!狄金森不是信奉上帝吗?到天堂去和上帝做伴还感到“多么难受”?!江大帅可不要诽谤狄金森啊!极严重的误译!这句的意思是:(上天堂去的)这声音听起来很微弱、听不清。
正误二:原文“How dim it sounds! / And yet it will be done”,中间的and yet有转折的意思。意思是“尽管‘上天堂去’的这个声音非常微弱,但是它一定会被实现。”(这里暗示:狄金森这样的人迟早是会去天堂的。只不过狄金森现在还不想去。见下文)原文的主谓结构清晰可辨。狄金森用的是被动态,避免直接提到自己)。江枫译作“然而一定会做到”,句子不通了,因为缺乏明确的主语,上下文之间的搭配出现了脱节现象。
正确的参考译法可以是:
上天堂去!
这声音听起来尽管很微弱
但是它一定会被实行。
(陕北民歌改译)
Perhaps you're going too!
Who knows?
If you should get there first
Save just a little place for me
Close to the two I lost!
也许你也在前往!
谁知道呢?
如果你先到了
只须给我留一点空地
靠近我那两个失去的——
(江枫译)
正误一:原文going后面省掉了to heaven,很自然. 江枫译作:“也许你也在前往!”却不自然。为什么同样是省略,一个自然,一个不自然?因为汉语的表达方式不同于英语,有时不能省掉应该有的成分,而应该将英语中省掉的成份补充完整。所以,这儿可以将下文的there意思提前,译作:“也许你也正往那儿去!”而下文的there则可以省掉。
正误二:原文a little place ,江枫译作“一点空地”,有可能让人理解成坟地。天堂里还是坟地?那上天堂干嘛?最好译作“一点空位、空间”,含双关意,既指天堂里的位子,也指人世的坟地。
正误三:原文the two I lost,江枫译作“我那两个失去的”,非常别扭。建议译作“我失去的两个亲人”。
这几行可改译作:
也许你也在前往天堂!
谁知道呢?
如果你先我而至
烦为我预留下一点空间
紧靠我失去的两位亲人——
(陕北民歌改译)
I'm glad I don't believe it
For it would stop my breath,
And I'd like to look a little more
At such a curious earth!
我高兴我不相信
因为相信会使我停止呼吸——
我还要再看一看
这奇妙的大地!
(江枫译)
正误:原文I'm glad I don't believe it的it是个关键代词,这儿被江枫漏译不管了。这是严重的错误。It是什么?it指代的是going to heaven这个声音!诗人不相信“到天堂去”这个声音真是对她而发的。也就是说,她还不想去天堂,因为她还想在这奇特的尘世多待些时日。江枫译作:“我高兴我不相信”,让读者莫名其妙,“不相信”什么?!不相信的宾语是什么?宾语是it; it被江枫略掉了,就成了有头无尾的句子。严重误译!江译后面还出现了两次“相信”,都是同类错误(如“因为相信会使我停止呼吸”和“我高兴他们确实相信”)。因为丢掉了东西,致使句子和上下文严重脱节。
earth指的是“人间、人世、尘世”,与“天堂相对。江枫译成“大地”,太机械、死板,形似而神不似。
以上几点应该是江枫的老毛病了:即经常不忠实原文意思!
这几行可改译如下:
我高兴我不相信这个声音,
因为它会使我停止呼吸——
何况我还想要多看几眼
如此奇妙的尘世!
(陕北民歌改译)
附原诗:
Going to Heaven!
Emily Dickinson
Going to Heaven!
I don't know when,
Pray do not ask me how, -
Indeed I'm too astonished
To think of answering you!
Going to Heaven! -
How dim it sounds!
And yet it will be done
As sure as flocks go home at night
Unto the shepherd's arm!
Perhaps you're going too!
Who knows?
If you should get there first
Save just a little place for me
Close to the two I lost!
The smallest "robe" will fit me,
And just a bit of "crown";
For you know we do not mind our dress
When we are going home.
[Going to Heaven!]1
I'm glad I don't believe it
For it would stop my breath,
And I'd like to look a little more
At such a curious earth!
I am glad they did believe it
Whom I have never found
Since the mighty autumn afternoon
I left them in the ground.
请想想,光是在一首诗歌中,江枫的误译就有多少?!
江枫翻译170多首(?)狄金森的诗歌,可以说其中的绝大多数都有类似的误译!!!你说他的译诗错误究竟有多少?!就算平均一首两个错误,整个《狄金森诗选》中的误译加起来起码也有300个!!!!
口说无凭,慢慢看事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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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03: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4:35 编辑

第七贴: Wagddram: 枫译《“希望”是个有羽毛的东西》中的误译
其实江枫译的狄金森的诗歌,像《篱笆那边》中的同类错误我也见过。例如我初次读江译《“希望”是个有羽毛的东西》,读到最后第四节,便觉得读不懂。这节诗如下:
我曾在最陌生的海上-
在最寒冷的陆地,听到-
它却从不向我索取
些微的,面包。
(江枫译)
“听到”什么?不完整。后面应该还有什么东西。汉语不说这种半句话。难道是狄金森故意写得模糊?查原诗,原来“听到”(heard)后面还有一个代词it(它,指歌声)。江枫却故意将这个it扔掉了。为什么呢?仔细分析,原来他是想用“到”字和后面的“面包”的“包”字押韵!!为了押韵,他嫌代词it碍事,就扔开它不要了。
看到最后两行“它却从不向我索取 / 些微的,面包。”也不太懂,干么“它”应该向我索取面包啊?“它”凭什么要我提供面包啊?查原诗,原来还有关键的in Extremity(在绝境中)被江枫扔掉了。因此,这两行诗歌的意思是:“它即使身处绝境中,/ 也从不向我索取分毫。”这样关键的短语,江枫为什么要扔掉?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他看着这个短语不顺眼,或者是因为他觉得那样的话,句子太长了吧?
看起来,江枫的译诗原则是:为了押韵,或句子整齐,可以对原作斩头或去尾!
我觉得,江枫译诗的主要毛病,是不忠实原作的原意,只注意形式整齐或押韵。
其实狄金森这四行诗很简单,也很好译。大家都能译得差不多。我自己的尝试如下:
I’ve heard it in the chilliest land --
And on the strangest sea --
Yet, never, in Extremity,
It asked a crumb -- of Me.
我曾于最寒冷的国土-
最生僻的海疆,听见它歌唱-
纵身陷绝境,它也从不向我
索取—哪怕半点食粮。
狄金森原诗:
Hope is the Thing With Feathers
Emily Dickinson
“HOPE” is the thing with feathers --
That perches in the soul--
And sings the tune without the words--
And never stops - at all --,
And sweetest -- in the gale -- is heard --
And sore must be the storm --
That could abash the little Bird
That kept so many warm --
I’ve heard it in the chilliest land --
And on the strangest sea --
Yet, never, in Extremity,
It asked a crumb -- of Me.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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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03: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4:35 编辑

第八贴: 广义相对论者和wagdrm:
[QUOTE]下面引用由wagdrm发表的内容:
其实江枫译的狄金森的诗歌,像《篱笆那边》中的同类错误我也见过。例如我初次读江译《“希望”是个有羽毛的东西》,读到最后第四节,便觉得读不懂。这节诗如下:
我曾在最陌生的海上-
在最寒冷的陆地,听到-
它却从不向我索取
些微的,面包。
(江枫译)
“听到”什么?不完整。后面应该还有什么东西。汉语不说这种半句话。难道是狄金森故意写得模糊?查原诗,原来“听到”(heard)后面还有一个代词it(它,指歌声)。江枫却故意将这个it扔掉了。为什么呢?仔细分析,原来他是想用“到”字和后面的“面包”的“包”字押韵!!为了押韵,他嫌代词it碍事,就扔开它不要了。
看到最后两行“它却从不向我索取 / 些微的,面包。”也不太懂,干么“它”应该向我索取面包啊?“它”凭什么要我提供面包啊?查原诗,原来还有关键的in Extremity(在绝境中)被江枫扔掉了。因此,这两行诗歌的意思是:“它即使身处绝境中,/ 也从不向我索取分毫。”这样关键的短语,江枫为什么要扔掉?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他看着这个短语不顺眼,或者是因为他觉得那样的话,句子太长了吧?
看起来,江枫的译诗原则是:为了押韵,或句子整齐,可以对原作斩头或去尾!
我觉得,江枫译诗的主要毛病,是不忠实原作的原意,只注意形式整齐或押韵。
其实狄金森这四行诗很简单,也很好译。大家都能译得差不多。我自己的尝试如下:
I’ve heard it in the chilliest land --
And on the strangest sea --
Yet, never, in Extremity,
It asked a crumb -- of Me.
我曾于最寒冷的国土-
最生僻的海疆,听见它歌唱-
纵身陷绝境,它也从不向我
索取—哪怕半点食粮。
狄金森原诗:
Hope is the Thing With Feathers
Emily Dickinson
“HOPE” is the thing with feathers --
That perches in the soul--
And sings the tune without the words--
And never stops - at all --,
And sweetest -- in the gale -- is heard --
And sore must be the storm --
That could abash the little Bird
That kept so many warm --
I’ve heard it in the chilliest land --
And on the strangest sea --
Yet, never, in Extremity,
It asked a crumb -- of Me.(1891)
QUOTE]
学习了。说得有理。江枫也曾经在大学里专门学过近1年英语,却怎么这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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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03: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4:35 编辑

第九帖: 陕北民歌 评江枫误译狄金森《穿过小径,穿过荆棘》
江枫译
1
Banditti often passed us
Upon the lonely road.
江译:
在寂静的路上,绿林好汉
常在身边来去。
按:Banditti(匪徒、强盗)居然译成了杀富济贫的“绿林好汉”(heroes of the greenwood; forest outlaws; Robin Hood and his men in the Green Woods; an outlaw becoming a popular hero through his daring exploits on behalf of an oppressed populace; heroes of the forest)。江枫把banditti和Robin Hood之类的词混为一谈了。
The lonely road(人迹罕至的、偏僻的路)译成了“寂静的路”。
2
Fierce from the Crag above us
The hungry Vulture screamed --
江译:
饥饿的兀鹰在巉岩
发出凶猛的嘶喊
按:above us被漏译。此短语很关键,因为它突出了地势的险峻,烘托处境的恐惧气氛。竟然被江枫一笔勾销。
Screamed(尖叫)竟然被译成了“嘶喊”,拟人法啊!够艺术的。
此两行诗歌的意思是:兀立于我们头顶巉岩上的饿鹰凶恶地嘶鸣。
3
The satyr's fingers beckoned --
江译:
山林神以手指相召
按:satyr (山林神)是什么神?中国人的山神土神可不是坏神。因此这里必须加注,例如:“(希腊及罗马神话)半人半兽的森林之神,好色之徒,性欲极强的男人。”等等。这样,这种淫荡之神对于孩子们(尤其是女孩)等的“以手指相召”才会产生令人恐怖的效果。所以该加注不加注,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何况这在江译本中是第四首,前面并无相关的介绍。
4
The valley murmured "Come" –
江译:
幽谷传来朦胧的呼唤“回来啊”
按:come(来啊!过来吧!)怎么一定是“回来啊”?这门简单的单词都看不懂?
5
These were the mates –
江译:
这些就是那些伙伴
按:译得真是贴近原文形式啊!只要有辞典在手就可以逐字翻译。可惜不是汉语了,是英国人说的汉语。“这些”究竟是什么意思啊?读原文知道指的是“上述情况”,意思是“孩子们回家途中的景象”。直译成“这些”,让中国读者一头雾水。这里必须抛弃原文语序重新组织、进行活译才行(如何译,请诸位斟酌)。如果译者图方便,逐字翻译,形似是形似了,就是变得诘屈聱牙了,不再是诗句了,哪里还有“神似”在啊?
6
This was the road
江译:
这条就是那条路
按:这是现代汉语吗?“这个就是那个人”、“这碗就是那碗面”、“这张就是那张纸”。孩子在呀呀学语啊?是狄金森的诗歌语言吗?
附:狄金森原诗:
Through lane it lay -- through bramble
Emily Dickinson
Through lane it lay -- through bramble --
Through clearing and through wood --
Banditti often passed us
Upon the lonely road.
The wolf came peering curious --
The owl looked puzzled down --
The serpent's satin figure
Glid stealthily along --
The tempests touched our garments --
The lightning's poinards gleamed --
Fierce from the Crag above us
The hungry Vulture screamed --
The satyr's fingers beckoned --
The valley murmured "Come" --
These were the mates --
This was the road
Those children fluttered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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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03: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4:35 编辑

第十帖: sanjiachun 评江枫《我有一枚金几尼》中的误译
I had a crimson robin 我有一只红胸知更鸟 --
Who sang full many a day, 经常整天唱歌曲 –
评:had是“曾拥有”。表示现在没有。江译忽略了。
Many a day(指过去的)很多天。江译作“经常”,不确。这一行的意思是“有许多日子,它曾放声歌唱”。而不是“经常整天唱歌曲”。“他过去经常工作”和“他过去工作了许多天”,两个句子的意思是明显不一样的。
He, too, did fly away. 它向远方飞了去 –
评:too,也。江枫漏译。其实这个“也”很重要,它照应上一节“金几尼”丢失事件。金几尼丢了,而这儿的知更鸟“也”丢了!did的用法表示强调。Too,did有“居然也”的意思。“远方”是江枫增加的词,原文没有。这行诗的意思是“它居然也飞走了”。
I had a star in heaven; 天上有我一颗星
One Pleiad was its name, “普列亚德”是它的名,
评: Pleiad指“七明星”。江译成 “普列亚德”,又不加注,谁知道是什么玩意儿?
Pleiad its name, and robin, "普列亚德",知更和金几尼
And guinea in the sand,— 都是些名称,为他取.
评:首先,江枫不是主张不增不减么?in the sand干么要减掉、漏掉?其次,“都是些名称,为他取.”,为谁取?“他”是谁?如此诘屈聱牙的句子够得上诗的称号么?
江枫的整首译诗语言猥琐,真败胃口啊!
I HAD a guinea golden;
I lost it in the sand,
And though the sum was simple,
And pounds were in the land,
Still had it such a value
Unto my frugal eye,
That when I could not find it
I sat me down to sigh.
I had a crimson robin
Who sang full many a day,
But when the woods were painted
He, too, did fly away.
Time brought me other robins,—
Their ballads were the same,—
Still for my missing troubadour
I kept the “house at hame.”
I had a star in heaven;
One Pleiad was its name,
And when I was not heeding
It wandered from the same.
And though the skies are crowded,
And all the night ashine,
I do not care about it,
Since none of them are mine.
My story has a moral:
I have a missing friend,—
Pleiad its name, and robin,
And guinea in the sand,—
And when this mournful ditty,
Accompanied with tear,
Shall meet the eye of traitor
In country far from here,
Grant that repentance solemn
May seize upon his mind,
And he no consolation
Beneath the sun may find.
我有一枚金几尼 --
被我失落在沙滩上 --
尽管数额并不大 --
尽管我还有许多镑 --
在我节俭的心目中 --
仍然不能不介意 --
以至为了找不见
坐在地上长叹息.
我有一只红胸知更鸟 --
经常整天唱歌曲 --
森林染得绯红时
它向远方飞了去 --
时间带来新的知更鸟
他们的新曲似旧曲 --
我仍为失去的行吟诗人
守在家里不出去.
天上有我一颗星
“普列亚德”是它的名,
偶然一时不留意
它的行踪难找寻.
天空虽然很拥挤,
光辉灿烂彻夜明,
我却丝毫不关心 --
没有一颗是我的星.
我的故事有寓意 --
有个朋友已失去 --
"普列亚德",知更和金几尼
都是些名称,为他取.
当我含着眼泪唱,
唱出的这首伤心曲,
传到远方的土地上
和那负心人相遇时,
但愿深沉的愧疚
永远纠缠他心底 --
愿他在这世界上
永无安宁无慰籍.
(江枫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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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03: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4:35 编辑

第十一帖: 广义相对论者: 评江枫《晨曦比以往更柔和》的误译
The berry's cheek is plumper -- 浆果的脸颊更加丰满—
The Rose is out of town. 玫瑰已离开小镇—
评:The Rose is out of town. 竟然被江枫译成“玫瑰已离开小镇”!这就是天书式的译法!谁懂?玫瑰生气了,干吗“离开小镇”?!江大师啊,玫瑰什么时候长的腿啊?干嘛长腿啊?这行诗的原意是:“小镇外玫瑰盛开”;或者“小镇外玫瑰已开放”;或者“玫瑰已在小镇外开放”。这么浅显易懂的中学英语都难倒了“大师”!即使看不懂英语,也得看看译出来的东东在上下文中通不通啊?!毛栗、浆果、原野、枫树,全都生气勃勃,干嘛单单玫瑰要莫名其妙地离开小镇啊?!
Lest I should be old fashioned 为了不显得古板
I'll put a trinket on. 我别了一枚别针。
评:trinket是什么东西?“Trinket:n. 1.小装饰品, 小件饰物, 琐物 2.无价值的琐细杂物;小玩意儿。”显然在诗中这是指狄金森用来装饰自己的“小装饰品”,一件纱巾?一块手帕?一朵小花?怎么可能是“一枚别针”?!单独别一枚“别针”,傻不傻啊?江枫为什么要把“小装饰品”强行规定是“一枚别针”?原来又是形式惹的祸,因为他想用“针”字跟上面一行的“巾”字押韵!为了押韵,就瞎编滥译!
附原作及江枫的翻译:
The morns are meeker than they were
Emily Dickinson
The morns are meeker than they were –晨曦比已往更柔和—
The nuts are getting brown -- 毛栗正变为深棕—
The berry's cheek is plumper -- 浆果的脸颊更加丰满—
The Rose is out of town. 玫瑰已离开小镇—
The Maple wears a gayer scarf -- 原野穿起鲜红衣衫—
The field a scarlet gown -- 枫树披上艳丽的头巾—
Lest I should be old fashioned 为了不显得古板
I'll put a trinket on. 我别了一枚别针。(江枫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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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03: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8 04:35 编辑

第十二帖:广义相对论者:叫声难听的“鹰”怎么进化成了歌喉婉转的“莺”了?——评江枫《但愿我是,你的夏季》译诗中的误译
Thy music still when whippoorwill 我依旧是你耳边的音乐,
And oriole are done! 当夜莺和黄鹂精疲力竭。(江译)
Whippoorwill是什么?是一种北美夜鹰,其叫声效果是"whip-poor-will",其中的第一音节和第三音节重读。这种鹰往往要不停地咕噜同一种叫声达400次!哪里是什么“夜莺”啊?夜莺是nightingale!叫声难听的“鹰”怎么进化成了歌喉婉转的“莺”了?
这里的done的意思主要是停止歌唱,不一定是“精疲力竭”。为了押韵而译吧。
For thee to bloom, I ’ll skip the tomb 为你开花,逃出墓地,
And sow my blossoms o’er! 让我的花开得成行成列!(江译)
skip the tomb是“蹦跳着越过坟墓”的意思,不是“逃出墓地”。“逃出墓地”意味着诗人本来就已经在墓地里了。“墓地”不等于“坟墓”。“墓地”是graveyard,里可以有很多“坟墓”。
SUMMER for thee grant I may be
Emily Dickinson
SUMMER for thee grant I may be
When summer days are flown!
Thy music still when whippoorwill
And oriole are done!
For thee to bloom, I ’ll skip the tomb 5
And sow my blossoms o’er!
Pray gather me, Anemone,
Thy flower forever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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