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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idelinju

【转载】江枫译诗为何错误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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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译诗达意即可,若逐词逐义比对,我还是坚持:两种语言根本就不存在最精准的对应。

江枫翻译的“草莓篱笆”一首(我曾译作草莓长出栅栏),没有大问题,多数读者都能给予肯定和尊重。

学术不外乎两种,一种是真,一种是伪。“不按你的理解去翻译”就是伪,这个,有点牵强。

中国式“学术思考”,不知害了多少有张弛性的文学性文字。

我认可的是,楼主提到课本解析,那些说道,确实不敢恭维。中国课本,一直并永远为意识形态服务。他们这样解释,是因为他们这样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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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12: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枫的《篱笆那边》的译文实在是太荒唐,真的没有想到他的英语水平差到这种程度。他根本就没有读懂这首浅显的诗!!大写的Boy偏去掉性别译成“孩子”!!!复数strawberries(许多草莓)偏译成“一棵草莓”!!……如果翻译可以这样胡来,那么翻译这行当就太容易了,人人可为!
江枫是军队里的政治教员出身,受意识形态方面的影响自然很深,比一般中国人深得多,所以他翻译的狄金森绝对没有丝毫“性禁忌”的暗示,搞得大陆的成千上万的中学语文教师都按照他的译诗把《篱笆那边》理解成是狄金森在歌颂什么“童年时代的美好时光”!!!!----大笑话!

非常同意王晓华和wuhankeren君对江枫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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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贴: 作者wuhankeren

这首诗的主题一望而知是来自〈〈圣经〉〉吃禁果的典故。
一个女孩站在“禁果园”(草莓园)外,想吃却不敢进去。这是一首明显表达**追求的诗篇。
江枫压根儿就没有读懂!!所以他的译诗会导致从前的赏析者将此诗理解成是在歌颂“童年的幸福时光”,“留恋儿时的率真与纯朴,感叹韶光易逝”,真的是大笑话!

明明是strawberries(许多草莓、暗示草莓园),他偏偏译成“一棵草莓”!他大约理解成了一株野草莓!错。一棵野草莓用得着用fence围起来么?

明明是大写的Boy(男孩),表示一种特殊的男孩(假如上帝是男孩),以便与穿围裙(Apron)的女性相区别。江枫偏偏译成“孩子”!错。而且错得太离谱!

明明是Over the fence---I could climb - if I tried(如果我尝试翻越的话,我就翻进去了),江枫却译成“如果我愿 / 我可以爬过”。好像这女孩不“愿”意翻越似的!错。女孩既然既然赞扬“草莓真甜!”岂有不“愿”翻越进去的道理?

明明是大写的He(上帝),江枫却要不加区别地译成“他”。译成“他”后,上帝的性别就自然是男性了。于是江枫只好错上加错地将 He were a Boy(如果上帝是一个男孩)译成“如果他也是一个孩子”。

狄金森写这诗时,都30岁了还没有找到丈夫。找不到了就不再找了。可是吃禁果的心情还是可以理解的。她这时可苦闷极了,哪里在憧憬什么“童年的幸福时光”啊!认为借了诗无达诂的挡箭牌就可以胡乱翻译,是不对的。


出处(下同):

http://www.stph.com.cn/mybbs/Announce/Announce.asp?BoardID=18&ID=207208

wuhankeren:

正因为狄金森在批评“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所以if He were a Boy,绝对不可以像江枫那样随意翻译成“如果他也是一个孩子”!“孩子”就男女不分了!大写的Boy正是象征男性及其特权。如果狄金森是男性,她(他)就一定进去了。这里确实显示出男性在**方面的特权。所以大写的Boy是这首诗的诗眼。这个翻错了,就大错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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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1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枫翻译的“草莓篱笆”一首(我曾译作草莓长出栅栏),没有大问题,多数读者都能给予肯定和尊重。

唐凯 发表于 2010-7-19 11:49:00


自从这位中学教师指出江枫的错误后,大多数的读者都认识到了江译错误的严重性。于是更多的人去把江枫译的狄金森诗对着原文看,结果发现比《篱笆那边》的误译更严重的误译到处都是。比如江译《狄金森诗选》的前面连续十首译诗,每首都存在若干严重的误译现象!!(参看前面各帖)
至于你译作“草莓长出栅栏”也明显是错的。草莓都“长出”了栅栏,那就站在栅栏外直接摘草莓好了,还用得着去翻越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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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4: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兄弟虽然语出不逊,词锋甚利,但大都言之凿凿,想必也是对学术一片热心,不宜一棍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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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14: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七帖: 陕北民歌 评江枫误译《狄金森另有一片天空》


我们现在玩一个游戏,就可以看出江大师的英语和翻译究竟如何。
下面是狄金森的一首早年的小诗《另有一片天空》(1851),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是狄金森全集中的第二首。你以为这样明白如话的诗江大师就不会出错译漏译了?就他的英语水平,不可能。江译此诗时至少有一处误译、两处漏译。


Though it be darkness there;
江译:即便是在黑夜。
按:darkness指的是“黑暗”,江枫误译为“黑夜”。“黑夜”里有“阳光”还叫黑夜么?
此外,此行的there(那儿、某个地方)还被江枫漏译。

I hear the bright bee hum:
江译:常有蜜蜂营营。
按:the bright (漂亮的、欢快的)被江枫漏掉。“蜜蜂营营”这种用语也不自然。

In its unfading flowers
江译:香花四季不谢。
按:“香”、“四季”,原文没有,都是江枫增加的。本来译诗可以这样译。但这恰恰是江反对的,他主张不增不减。可是他自己一翻译就免不了增减。因此他的实践就在反对他自己的理论。这样例子在他的译诗中到处都是(不赘)。

我说的游戏是:愿意翻译此诗的网友不妨一试,我感觉大多数的网友一定比江枫翻译得好,至少不会翻译错误。


There is another sky,

Emily Dickinson

There is another sky,
Ever serene and fair,
And there is another sunshine,
Though it be darkness there;
Never mind faded forests, Austin,
Never mind silent fields --
Here is a little forest,
Whose leaf is ever green;
Here is a brighter garden,
Where not a frost has been;
In its unfading flowers
I hear the bright bee hum:
Prithee, my brother,
Into my garden 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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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14: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八帖: sanjiachu评江枫的文德

江枫有《雪莱诗选》、《雪莱抒情诗全集》、《雪莱抒情诗选》(英汉对照本)、《雪莱全集》所谓四部译著,其实就是一部!《雪莱全集》是许多译者的集体成果,不是江枫个人的成果,江枫只是编者,里面又收入他的《雪莱抒情诗》译著。把这类重译成果剔出来,江枫还有啥东西可自豪的?只有《狄金森诗选》这部的译著还算是他的所谓诗歌翻译成就!究竟翻译得如何,看看上面的考核情况就明白了。因此,查良铮先生的诗歌翻译成就与江枫相比,简直天壤之别!翻译界还从未看到查良铮先生生前贬损过江枫,而踩着查先生的肩膀翻译雪莱的江枫却写了长达2万字的文章来贬损查良铮先生!其中的批评绝大多数是毫无道理的!人要讲良心,对这种恶劣的做法,不进行严肃的批评,就会使是非颠倒、黑白难分!对已故大师的评论一定要客观公正,因为他们长眠地底,已经无法为自己分辨。社会要多一些有正义感的学人,对那些想通过诋毁已故大师来抬高自己地位的恶劣行为进行斗争。


曾在《光明日报》上读到一篇文章,说北大要提正教授,要求申请者出版了三部左右的专著。社科院的研究员相当于大学教授,身为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员的江枫,在提为研究员之前,有没有一部(就不说三部了)近代史研究专著?如果有,是哪部?如果无,则名不副实,属不属于假研究员或伪研究员?总不可能荒唐到把翻译作品(更不用说文学类的重译本)当作研究专著吧?!

第三十九帖:广义相对论者评江枫的文德

正是江枫这种不学无术而又希图对前辈翻译大师进行诋毁、从而吸引眼球、以便掩盖自己的无能这种恶劣做法促成学术界自甘堕落与浮夸的风气的啊!

以查良铮先生为例。查先生才活59岁,竟然在短短的年月,翻译了那么多的诗歌精品,而且全部是首译!(作品单见前面的帖子)。就以英国的三个天才诗人的作品来说,济慈、拜伦、雪莱。当代西方文学界一般认为,艺术成就最大的是济慈,济慈常被称为“讴歌美的诗人”。拜伦则被称为“讴歌激情的诗人”。雪莱被称为“讴歌革命的诗人”。查先生一个人翻译了所有这三大诗人的代表作品!《济慈诗选》、《拜伦诗选》、《雪莱诗选》。别的不说,光是查先生翻译的拜伦的长篇巨著《唐璜》,就足以令查先生不朽。而查先生翻译的普希金抒情诗集(两卷集)和长篇诗体小说《欧根.奥涅金》早在文革之前,就风靡中国,影响巨大。
而江枫和查先生相比,相差得不知有多么远!江枫的所谓代表性译著就是《雪莱诗选》,可是这是明显参考查先生的《雪莱诗选》译出来的。初译本与复译本相比,其价值岂可同日而语?打个笨拙的比方,查先生付出100万元的代价买下了一栋房子,江枫则付出10万元对房子进行了装修。谁付出的多,谁的功劳大,这是一目了然的!江枫的重译本也有一定的功劳,这就像出版社的编辑对来稿进行编辑润色一样,也付出了一定的劳动。但是其功劳怎可和作者平起平坐?可以说没有查良铮先生的译本,江枫独立地就译不了雪莱诗选!这点只要看他独立翻译的《狄金森诗选》语言平庸、错误百出的例证,就明白了。狄金森的英语比雪莱的容易多了,连这么简单的英语都消化不了,如何翻译得了雪莱?
那么查良铮先生为什么翻译得了雪莱?其一,查良铮先生是西南联大外语专业毕业的,并且是美国芝加哥大学的文学硕士,专门研读英语文学的时间至少都有10年!其二,查良铮先生本来就是诗人,是中国九叶派诗人的代表,也是中国现代诗人的代表之一!有此两大长处,所以其诗歌翻译必有上乘的成果!
而江枫呢?正而八经的英语专业顶多学了一年!最多比高中生好一点点。后来就转入其他领域(当然,江枫先生也可以自学,但从其《狄金森诗选》的理解、翻译来看,他的英语没有超过大学英语专业二年级生的水平!)以这样的外语水平,翻译不了雪莱。可是有旧译作参考,那就可以翻译了。因为翻译时的第一大难关是对原作的理解问题。理解错了,就是有生花妙笔,也只会越错越远!有了旧译,等于是别人已经帮你阐释过原作的意思了,剩下的只是语言表达问题。那就容易多了。
江枫参考查译,我想也是可以的。真正的问题是此人利用了查良铮先生的译本后,反倒恩将仇报,把查良铮先生的译本说得一塌糊涂,居然说查良铮先生连“合格的翻译工作者”的称号都配不上!世界上还有这种人,怎么不会引起翻译界同人的愤怒?
在这文德败坏的时代,江枫知道自己要达到查良铮先生那种成就,这辈子是绝对不可能的了(光跟人吵架,把年龄吵大了),于是采取了一个战略:无情地诋毁大师!因为一般世俗的人会想:敢和大师叫板的人,肯定不是等闲之辈!这样,江枫就会吸引一些外行(例如外领域的媒体编辑之类)的注意,造成影响。所谓“堕落与浮夸的风气”是什么样的?这就是活生生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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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14: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帖:sanjiachun:评江枫译诗《如果记住就是忘却》中的误译



If recollecting were forgetting 如果记住就是忘却,(江译)

注意:recollecting是动名词形式,意为(在)“回忆”、(在)“回想”。Forgetting也是ing形式的词,表明连续性存在的行为或状态。意为:(正在)遗忘。江枫却分别误译成“记住”和“忘却”!原文中的那种持续性的意思被抹掉了。这行诗的意思是:“如果回忆就是在忘却”。

And if forgetting, recollecting, 如果忘却就是记住,(江译)

注意:forgetting指的是“遗忘过程”。意思是:遗忘过程就是回忆过程。或者:如果忘却就是在回忆。江枫却译成了:“如果忘却就是记住”!

How near I had forgot. 我多么接近于忘却。(江译)
注意: had forgot,过去完成时态,表明作者说话前为止一直持续着的状态。意思是:此前我本来就一直近乎处于遗忘状态。或:此前我本来就多么近乎忘却。江枫干脆把时态扔掉不管了!

That gathered this, Today!今天,采撷到了这些。
问:采撷到了这些什么?this 指的什么?没有人读得懂。

原诗:
If recollecting were forgetting,
Then I remember not.
And if forgetting, recollecting,
How near I had forgot.

And if to miss, were merry,
And to mourn, were gay,
How very blithe the fingers
That gathered this, Today!


第四十一帖: sanjiachun回复


有一位女士翻译过这首诗歌,好像在一个什么中学教材上(可以查到)。译诗措辞还有改进的空间,但也比江枫的译得准确多了,至少没有让狄金森“别”“别针”或让玫瑰“离开小镇”:

晨曦比往日更柔婉,
  毛栗变得褐色可爱;
  浆果的面颊多么丰满,
  玫瑰在郊外开放。

  枫树扎着华丽的丝巾,
  田野披上艳红的轻纱。
  我不愿显得古板,
  也佩戴了一枚胸花。(寒雪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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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14: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二帖:松树之歌:评江枫译《心啊,我们把他忘记!》中的误译

Heart!We will forget him!
You and I --- tonight!
You may forget the warmth he gave ---
I will forget the light!
心啊,我们把他忘记!
我和你—今夜!
你可以忘掉他给的温暖——
我要把光忘却!

这首诗简单得随便哪个学习过初小英语的人都能够比较准确地翻译。
但是就连这样简单的少儿诗歌样的诗,江枫照样译不好。
比如:You and I(你和我),照着语序译就行了。江枫却莫名其妙地硬要颠倒为“我和你”!请问这种颠倒有何意义?江枫不是一而再、再而三第强调不颠倒语序的吗?为何自相矛盾?没有道理,纯粹就是想乱译,玩“戏耍”!

看原文,作者安排了you and I(你和我)这个顺序之后,后面两行发生的事也按这个顺序进行,即“你可以忘掉……”,然后是“我将会忘掉……”。这是上下呼应的。
江枫既然将“你和我”硬改成了“我和你”,那么按理下面事情的发生顺序就该也进行同理颠倒,但是他却又并不颠倒!因此,就使得他上面把“你和我”颠倒为“我和你”的做法显得更加荒唐。
不该改变的江枫偏要改变,但是应该改变的,他却不知道改变。哪儿应该改变?第四行I will forget the light!他译作“我要把光忘却!”这儿倒是逐字翻译,一点没改变。问题是这个句子显得跟上边的句子联系松散。你要忘掉的温暖是他给的,我要忘掉的光是不是也是他给的呢?如果是,干嘛省掉不提?
实际上,从英文的上下文看,逻辑上很容易看出“光”是“他”带来的!因为英文的表达常常可以承接前文而省掉多余的话。不省掉就显得重复。可是在中文里如果不补充省掉的成分,就容易引起误解或含义模糊。前面一行是You may forget the warmth he gave --- 后面的那一行其实就是I will forget the light he gave !这儿省掉了定语he gave。因此,第四行应该翻译成“我将会忘掉他给予的光芒!”这样的句子。这样一来,上下文的意思就连贯了。而江枫的译文缺斤少两的,意思没有表达到位。这可能是至今为止,江枫的译诗中没有严重误译的一首译诗,可惜没有严重误译,却在表达上十分拙劣、不到位。

其实这四行诗可以译作:

Heart!We will forget him!
You and I --- tonight!
You may forget the warmth he gave ---
I will forget the light!

心啊,我们将把他遗忘!
你和我—今日晚上!
你可忘掉他给的温暖——
我将忘掉他给的光芒!

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这么简单的英语诗歌,江枫都译不到位?难道连light后省掉了he gave他都看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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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14: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wuhankeren:

目前对江枫误译的批评都集中在译诗集的前面部分。凡在前面帖子中已经批评过的,我用红色标明。

江枫译《狄金森诗选》目录

醒来,九位缪斯
另有一片天空
在这神奇的海上
穿过小径,穿过荆棘
晨曦比以往更柔和
我有一枚金几尼
但愿我是,你的夏季
如果记住就是忘却
没有人认识这朵玫瑰
心啊,我们把他忘记
“大角”是他另一个名称
明丽的是她的帽子
我从未在听到“逃走”时
上天堂去
果真会有个“黎明”
一艘小小的,小小的船
我们有一份黑夜要忍受
呐喊着鏖战非常勇敢
在诗人歌咏的秋季以外
受伤的鹿,跳得最高
一个毛茸茸的家伙
……
篱笆那边
“希望”是有羽毛的东西
在冬季午后
是谁吹灭了烛光
我见过的唯一鬼魂
……
要造就一片草原
......

-------------------------------


如果是专门去江枫译《狄金诗选》中挑几首来评,那还有人可能会说不客观,这可是按照江枫译本中的译诗排序挨个儿从第一首评起的,连续十多首,首首错误联翩!
这就是彩虹翻译奖终身得主的英语和汉语水平?!真叫人不敢相信,却又是铁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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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14: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三帖:sanjiachun:江枫谈翻译理论比其翻译实践更糟糕


江枫英语水平太低,所以其翻译水平也同样低,这是可以理解的。翻译实践这么糟糕,谈起翻译理论来就更糟糕了。
翻开他的《江枫论文学翻译及汉语汉字》,其中有一句他常常挂在嘴边、认为可以惊天动地的话,叫做“诗之成其为诗,并不在于说了些什么,而在于是怎样说的。”
我们知道,这样的话是所有从事于文学研究、翻译研究、语言学研究的人人所熟知的旧说法之一,江枫却当成是他的创新宝贝!!这和他将查良铮先生的译文偷偷地巧取豪夺之后死不认账的恶习一样,把学界共知的东东硬充自己的发现,真要把人笑倒!
在中国说过这类的话的学者可能数以百计!而在江枫特别看不起的外国理论家(例如俄国形式主义流派)那里,类似的观点也至少在90多年前就已经闹得像风暴一样。别的不说,只说俄国形式主义的理论观点吧。
俄国形式主义是1915年至1930年在俄国盛行的一股文学批评思潮,其组织形式有以雅克布逊为首的“莫斯科语言学学会”和以什克洛夫斯基为首的“彼得堡诗歌语言研究会”,其成员多为莫斯科大学和彼得堡大学的学生。
这帮人主张文学研究的核心是文学性,而文学性的核心是艺术形式。文学之所以为文学,或者说诗歌之所以为诗歌,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形式,即文学语言本身是怎样组织的、怎样说的。
这帮人还进而提出许多新概念,其中之一是“陌生化”概念,他们认为这是艺术加工和处理的基本原则。所谓陌生化就是将对象从其正常的感觉领域移出,通过施展创造性手段,重新构造对对象的感觉,从而扩大认知的难度和广度,不断给读者以新鲜感的创作方式。文学的价值就在于让人们通过阅读恢复对生活的感觉,在这一感觉的过程中产生审美快感。如果审美感觉的过程越长,文学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就越强,陌生化手段的实质就是要设法增加对艺术形式感受的难度,拉长审美欣赏的时间,从而达到延长审美过程的目的。
后来的法国结构主义流派、美国新批评派、乃至德国的布莱希特也有很多类似的阐述。
这种观点有一定的价值,但也不是没有漏洞。
中国文学界早在1978年前后,就有众多的学者对此进行过争论。过了20多年了,不学无术的江枫还把这玩意儿窃取为自己的惊天动地的新发现,印刷在他的垃圾书《江枫论文学翻译及汉语汉字》(华文出版社)的书皮上,当作广告词!!!你说可笑不可笑?

引用一种观点不注明来处,已经是不道德的了。可是江枫还进而对这种未必完全正确的观点的著作权进行论证,认为是自己的独创,他人莫作非分之想。他在他的上述破书的144页上得意洋洋地说,这个观点“早有一个中国人说过,而且说的更明确、更完整,也更正确,他说,‘诗之成其为诗,并不在于它说了些什么,而在于是怎样说的。’……此人姓江。”
“此人姓江”!!!!!请大家注意他的自得意满的表情啊!“早”就“说过”“更明确、更完整,也更正确”的观点!!!!!
诸位读过《笑林广记》没有?这就是其中一则啊!!



第四十四帖:广义相对论者:江枫公然剽窃豪斯曼的话为自己的创新

江枫经常叨咕的“诗之成其为诗,并不在于说了些什么,而在于是怎样说的”这个所谓“更明确、更完整,也更正确”的观点百分之百的是抄袭!!!如上所述,这个观点是文学研究界人所尽知的观点。尽管各家陈述这个观点的具体用语不完全相同,但基本意思是一样的,即强调诗歌的形式,所谓怎样说(the way of saying)。和这句话几乎一模一样的英语原话可以查到。这是英国著名诗人兼大学者豪斯曼(A. E.Housman)的说法:1933年,豪斯曼在剑桥做了《诗歌的名称与本质》(The Name and Nature of Poetry)的演讲。在演讲中,豪斯曼说诗歌要传输具体的意向或态势(motion)。他说,诗歌的价值(诗之为诗)“并不在于说了些什么,而在于是怎样说的”。(Housman ……affirms that the purpose of poetry is "to transfuse motion" and that its value is not in "the thing said but a way of saying it.")豪斯曼的这种说法广为流传,许多学者都曾引证过,也曾有中国学者翻译过这些话。

然而不学无术的江枫,一方面表示出对西方人的观点不屑一顾,另一方面却又公然将76年前的西方人的观点及原话剽窃为己有,声称他这个“姓江”的“中国人”“早”就“说过这话,而且说的更明确、更完整,也更正确”!!!!!
令我们感到困惑的是,江大哥这种“更明确、更完整,也更正确”的观点和措辞,怎么和西方人的观点和说法一模一样啊?!!!

把这种公然剽窃来的常识一样的东西当作自己的发明创造用黑体字印在自己的书的封皮上(见华文出版社《江枫论文学翻译及汉语汉字》封皮),招摇过市。真的是骇人听闻!

翻译实践上剽窃别人或出现大量漏译与误译也就罢了,还要在理论上进行肆无忌惮的打劫。可悲,可叹!为什么?因为一个理论观点的产生,往往需要学者耗费很多年、甚至毕生的精力。而剽窃者信笔拈来就据为己有,并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大锣大鼓地推销其垃圾书籍,这真是欺世盗名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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