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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辨別英文寫作的好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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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8 23: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23:15 编辑

去過好多網站的英文欄﹐發現有些人看到一篇英文文章﹐說不出寫得好﹐還是不好。所謂不好﹐只是指不過如此﹐過得過去﹐馬馬虎虎而已。這些人只能辨別有否語法錯誤。有語法錯誤的就是不好。沒有語法錯誤的就認為是好。其實大謬不然。有語法錯誤的寫作﹐其英文可說尚未入門。而沒有語法錯誤的寫作﹐只能算是剛入門﹐離開好英文還差得遠呢。
為什麼要能辨別出英文寫作的好壞﹖一個致力於英文寫作的人﹐如果辨別不出寫作的好壞﹐如何能向寫好英文的目標邁進﹖一句好的英文句子﹐猶如中文裡的警句一樣﹐一看到就會說這句子多漂亮。按現在流行話說﹐是有亮點。如果大家看到一句英文句子都會覺得是漂亮的句子﹐而有人不覺得是漂亮的﹐那個人就是不能辨別好壞的人。說明他的英文還需極大的提高。
為了使大家對此有個感性認識﹐我現在舉例說明。先看句句子﹕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現在請大家仔細閱讀一下﹐看這句句子是不過如此﹐還是好的。如果是好的﹐為什麼﹖看到好句子說不出為什麼好﹐看到不好的句子說不出為什麼不好﹐其水平也就不過如此。這是世界名著“傲慢和偏見”裡的開首名句。好在1) 用一句句子總結了一種較普遍的社會現象﹔2) 用兩個短語簡化了句子結構。如果是我﹐我可能會這樣寫﹕It is a truth generally known that a single man who has a lot of money must want a wife. 大家看得出嗎﹖這句句子與上面那句相比差多了。大家自己先想想﹐再看我的分析。不說acknowledged 和known 有層次上的差別﹐主語從句裡的結構是主要問題。下面一句的主語從句裡又有一個定語從句。從句裡套從句本身是沒問題的﹐但這樣的結構比上面一句裡只有一個從句較複雜﹐所以較差。由此可見﹐結構較簡單的句子比結構較複雜的句子為好﹐能用短語來代替從句的結構較好。這是寫作中的一個原則。但要能用一個短語來代替一個從句﹐也得有些水平。那麼﹐後面句子裡只用want 是否比前面句子裡的in want of 短語好﹖因為更簡單。這樣看問題是片面的﹐說明沒有文學寫作的修養。句子簡單﹐是要看整個句子﹐不是一個部份﹐是要看整個結構﹐而不是一個用詞。前面一句中﹐由於謂語前由一個短語來代替了一個從句﹐謂語後再用一個短語﹐就構成句子的平衡﹐或稱平行。這是文學寫作的一個修辭手法。被稱作美國文學之父的歐文﹐在他的遊歐雜記裡﹐就有許多這樣的句式。
再舉一例﹕The day broke, dull and grey. 應該看出﹐這個句子寫得很漂亮。因為非常簡潔﹐而且有節奏感。這是英國著名作家毛姆在他的代表作Of  Human  Bondage裡的開首句。於是我模仿它寫了一句﹕The sun shines, bright and warm. 我們要寫好英文﹐模仿是一個途徑﹐就像學畫臨摹一樣。當然﹐模仿到後來就要創新。如Beauty dwells in youth. 眾所週知﹐年輕時才談得上美。到了徐娘半老時﹐只是風韻猶存﹐不提美了。而到了人老脂黃之時﹐已是昨日黃花。[ 有人居然說已是明日黃花。既說明日﹐怎能已是﹖實屬邏輯思維錯誤。必然是跟師娘學來的。] 如果有人寫﹕Beauty goes with youth. 意思一點不錯。至於這兩句哪句好﹐留給大家考慮。
至於翻譯而得的英文﹐其好壞之評判不同於直接用英文寫。直接寫英文就像在跳街舞﹐盡情隨意﹐很自由。而翻譯就像戴著鐐銬在跳舞﹐必須在鐐銬束縛的範圍內跳舞﹐不能盡情自由發揮。所以﹐評判翻譯英文的好壞﹐第一條標準是否翻譯的確切﹐用詞達意﹐盡可能簡潔﹐當然還要考慮到英譯文的可讀性。接下來再考慮是否有節奏感﹐再接下來可考慮是否用音步的問題。因為音步的使用與否﹐不是翻譯中必需的。有一個認識誤區是﹐似乎用了音步﹐這個翻譯一定好﹐能用音步﹐這個譯者的水平一定高。其實﹐音步使用只能算是添上去的花絮。如果只是因為要使用音步翻譯﹐而不顧確切達意﹐又不顧詞語的使用不妥﹐這是不可取的。這是捨本求末。如果真能確切達意﹐又能句子簡潔﹐再加上音步的使用﹐那當然好。但這樣的譯本少之又少。
總結﹕一句好的句子必須1) 簡潔﹐有節奏感﹐有平衡感﹔2) 用詞意思要確切﹐特別在翻譯時。好的句子必定是很老練的。不好的句子就較稚嫩。打個譬喻﹐小人說話幼稚﹐大人說話老練。有的大人不服﹐說已經是三十歲的成年人﹐怎會像小孩幼稚。應該這麼說﹐如果他學了十年英文﹐從英文角度講﹐他只有十歲﹐所以他的英文很幼稚。其實﹐能辨別英文寫作的好壞﹐只是一個這方面知識及經驗積累所達到的造詣。如果某人能認認真真地﹐不是馬馬虎虎地﹐去讀100本英文原創的世界文學名著﹐他就會自我培養出這種辨別的能力。在大學課堂裡是學不到的。還有判定英文寫作好壞的另一個標準是﹕中式英文當然是不好的英文。只有能寫出純粹的英文PURE  ENGLISH﹐才是好英文。至於怎樣判別﹐讀過100本上述名著後﹐自能判斷。這裡找不到例子予以詳析。
順便再說個問題。好些網站英文欄裡﹐偶而看到有直接用英文寫的詩。但讀上去的感覺是湊起來的。一首詩按理應該一氣呵成﹐不能一句句讀來有不連貫的感覺。雖然說詩是語言的最高境界﹐但這是指最好的詩來說。當然不包括蹩腳的詩。寫蹩腳的英文詩要比寫一篇散文ESSAY容易多了。因為寫詩一行斷掉﹐一行斷掉﹐沒經驗的人根本讀不出是湊起來的。而寫散文得連在一起﹐可能連沒多少經驗的人也能感覺到不連貫。這就是為什麼網上這麼多年來﹐沒看到有一篇中國人寫的ESSAY。當然也無從評說好壞。網站上只能看到有人寫一小段英文﹐發表個什麼意見﹐似乎覺得自己英文很好了。其實﹐沒有語法錯誤的﹐也只是一般。好的ESSAY裡要講究起承轉合﹐用詞確當﹐言簡意賅﹐還得有節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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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00: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23:15 编辑

很高兴坐上海老的沙发。给您拜年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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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9 06: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23:15 编辑

thanks a lot.  wishing you a happy Chinese New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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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0 19: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23:16 编辑

很好的一篇文章。这也是我曾多次思考的一个问题。怎么判断好的翻译?就要看评价者对目标语的掌握水平了。中国人做英译汉的翻译评论相较于评论汉译英要简单一些,因为毕竟这个中国人的母语是汉语,汉语怎么写漂亮他也比较熟悉。而汉译英则相对较难,因为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人英语水平再好也不难达到“地道”的水平,难以达到生活于彼多年的辜鸿铭林语堂之辈。判断英文写的好不好的确不是容易的事,不经过长时间的原语阅读是很难达到的。
现在我们都在弘扬典籍英译,而英译的译者们大多没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像我这样受过7年正规英语教育的“大硕士”读过的英文原版小说也不超过5部,其中原因不说自明。翻译为英语后的东西不过是能达意而已,说什么“形神毕肖”那就太贻笑于西国大方之家了。
还记得一个例子,在一篇论文中见到一位同仁翻译某首汉诗,他评论某名家翻译一个词不地道,仅仅根据这个词的基本词义判断的,而未找出诗歌中使用此词的语料仔细研究。我之后通过谷歌绝对匹配查找,发现这个词在西语中的使用次数达到百万,毫无“不地道”之虞。我还就此搜集了一些论文,打算写写关于“何为地道”的问题。
地道,就是海老此文应有之义。知道“地道”,就是知道这英文写的好不好,蹩不蹩脚,是不是pidgin洋汀浜。看过沙博里在“大家”的采访节目,这位生活在中国数十年加入了我党我国籍的汉学家、同时也是2010年翻译文化终身成就奖获得者的翻译家,竟然在半小时多的采访里连续用了10次左右“太搞了”、“搞”等相似表达。记得当年听汪教授给我们播放此视频的时候教室内所有同学在听到沙博里说这个词都忍俊不禁,原因很简单,有的地方不该说这个词他也说。我的意思读者应该明白:生活在外语国度多年也难保一个人所说的话都“地道”,或者说生活在异国他乡多年也不可能所有言辞都能达到母语程度。
达不到母语程度,这二语鉴赏和写作必然受制,只知道语法正误不知道措辞雅俗就不稀奇了。

点评

"像我这样受过7年正规英语教育的“大硕士”读过的英文原版小说也不超过5部,其中原因不说自明。" 什么原因? 不明白。 如是以前原版书少,现在?   发表于 2011-2-11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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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0 22: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23:16 编辑

等待看閣下“何為地道”的論文﹐可以進一步進行啟發式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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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1 03: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23:16 编辑

逸士:“應該這麼說﹐如果他學了十年英文﹐從英文角度講﹐他只有十歲﹐所以他的英文很幼稚。”
木樨:”像我这样受过7年正规英语教育的“大硕士”读过的英文原版小说也不超过5部,其中原因不说自明。“
画外音:木樨先生的英文还只有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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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1 04: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23:16 编辑

去過好多網站的英文欄﹐發現有些人看到一篇英文文章﹐說不出寫得好﹐還是不好。所謂不好﹐只是指不過如此﹐ ...[/quote]
再舉一例﹕The day broke, dull and grey. 應該看出﹐這個句子寫得很漂亮。因為非常簡潔﹐而且有節奏感。這是英國著名作家毛姆在他的代表作Of  Human  Bondage裡的開首句。於是我模仿它寫了一句﹕The sun shines, bright and warm. 我們要寫好英文﹐模仿是一個途徑﹐就像學畫臨摹一樣。
逸士啊,你真是太聪明了,你是如何想到这一招的?
The moon wanes, dim and pale.
你看看我这样子向你学习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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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孩子,咋这么调皮呢?  发表于 2011-2-11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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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1 04: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23:16 编辑

去過好多網站的英文欄﹐發現有些人看到一篇英文文章﹐說不出寫得好﹐還是不好。所謂不好﹐只是指不過如此﹐ ...[/quote]
如果某人能認認真真地﹐不是馬馬虎虎地﹐去讀100本英文原創的世界文學名著﹐他就會自我培養出這種辨別的能力。在大學課堂裡是學不到的。還有判定英文寫作好壞的另一個標準是﹕中式英文當然是不好的英文。只有能寫出純粹的英文PURE  ENGLISH﹐才是好英文。至於怎樣判別﹐讀過100本上述名著後﹐自能判斷。這裡找不到例子予以詳析。
逸士啊,圣经算不算世界名著之一啊?
找不到例子?难道你自己不就是个活例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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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1 04: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23:16 编辑

去過好多網站的英文欄﹐發現有些人看到一篇英文文章﹐說不出寫得好﹐還是不好。所謂不好﹐只是指不過如此﹐ ...[/quote]
當然﹐模仿到後來就要創新。如Beauty dwells in youth.
这不是你逸士的名句嘛,我依稀记得这是你的一篇 essay 的题目,可对。啊呀,文章太美啦,好像在译文社的论坛?一位叫 nyleda 的网友还居然敢大批特批,嗨,真是不知 ‘天高地厚’啊。。。
William Wordsworth
True beauty dwells in deep retreats,
Whose veil is unremoved,
Till heart with heart in concord beats,
And the lover is beloved.
这不,连 William Wordworth 也要模仿咱们逸士佳句名言那,了不起啊,真是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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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1 04: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荷风 于 2015-10-7 23:16 编辑

我也模仿。但还是觉得赶不上原作。如逸士先生举得这个例子:
模仿的 The sun shines, bright and warm.
就不如原句 The day broke, dull and grey.
看得出是什么原因吗?
Pure English, 我不知道什么算是。只知道有中式英语,港式英语,新加坡英语,加拿大英语,美语,澳洲英语,非洲英语,当然还有英国英语等等等等。哦,还有晚枫君研究透彻的苏格兰英语。 噢,还有古英语,现代英语,日常英语。记不得在哪里看到的, 一位学者当时手头只有一本狄更斯的小说, 反复咏读,几乎都可以背下来了。几年后,有机会和西人交谈,令西人惊讶的是这位中国学者讲的英语竟是维多利亚时期的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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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错字:“确实” 应该是“却是”。  发表于 2011-2-11 04:47
我个人感觉,玄机在broke这个词,它是形容词的作用,与后面的 dull 和 grey 异曲同工。而shines 确实纯动词。。。  发表于 2011-2-11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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