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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海外逸士

怎樣辨別英文寫作的好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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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1 18: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埃文河天鹅 的帖子

狼孩不是指狼崽,是指被狼叼去的人的婴孩。
谢谢提醒,stag 和stagger意思相差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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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1 18: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狼孩是母狼养育的人。随着人的屠杀,狼的灭迹,狼孩现象越来越少了。

不过我想说,孩子如果失去了最好的语言发育期,再好的环境也不行。我想起一个笑话。有个老外打小在山东长大,学的是山东土话。因为身体还保留着老外的特征,有些中国人就跟他用英语攀谈,谁知他用地道的山东方言说:“少他妈跟我拽英语,说人话!” 这一方面说明了环境的作用,也说明了过了最好的语言发育期,人的语言的发展将是非常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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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语言发育期是有最佳时期的。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发表于 2011-2-12 12:24
第二语言的习得,理论上说,最好的开始年龄是5到10岁之间。  发表于 2011-2-1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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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01: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樨黄谷 发表于 2011-2-11 11:51
回复 Loon 的帖子
不知道Loon兄在本科时读过几本英文原版小说?如果少于10部,原因您自己应该很清楚O(∩_∩)O~

小弟博而不精,一来自己对小说无论中西兴趣都不如对诗词书画的兴趣浓厚,二来正规教育也没有深入引导,仅仅英美文学选读课,也不过管窥一般难见森林。现在又忙于教学,海绵的水挤给了改作业作文,有点小聪明的我从archive下载了名著音频,边走路边听,边出恭边听,一年来倒也把罗素几本散文随笔听遍了。但这英文水平的提升岂是一夕之功。自愧弗如各位,也仅仅达到海老所言的看出语法错误的水平而已。


每个人的原因都不大相同吧。我计划退休后来读这一百本。能看出语法错误,不错了。“博”,是件好事啊,可以融会贯通。我现在读书的习惯就是几本同时看,所以很长时间,哪本也看不完。

有个原因,就是教学方法不同。认识的一个女孩,上高中,上个 trimester (三个月算一个学期)选了 College in Schools-Modern Literature (高中里设的大学课程,可以带到大学算学分),仅这一门课,三个月间,读了5、6本小说,还要课上讨论,写书评。苦不堪言。

再看我们那会,就是死扣那个精读课文,泛读材料也少。而且师资不济(不是哪个学校哪门课都有许渊冲、翁显良等高师任教),遇到英语文学诗歌欣赏的单元,就跳过去。不过,语法到是给砸的结结实实,在这里读书时,给老师的印象就是接受过训练的。现在,自己语法少出错就不错了,还看得出别人的?尤其是在诗歌中?在可以随意发挥不理会逻辑的文本中?在什么后现代的作品中?读懂都困难,还谈什么找错。所以,我说,有看出语法错误的水平真是不错了。

点评

读和写还不同,阅读和朗读又不同。只读不写,绝对不能总写出地道的句子和文章;只阅读不朗读,也难形成地道的语感。  发表于 2011-2-12 12:26
是啊,以前的英文专业是这个样子。但木樨他们这一代应该有所不同了。  发表于 2011-2-12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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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02: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以前的英文专业是这个样子。但木樨他们这一代应该有所不同了。  发表于 7 分钟前


是啊,所以我问他是什么原因吗,他还说我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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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2 04: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The moon wanes, dim and pale.
很好。

[圣經算不算世界名著之一啊?]
我是指原創文學性的。懷疑閣下的理解能力。所以常常搞到夾層裡去了。

[Pure English, 我不知道什么算是。]
由此可見﹐閣下的英文文學作品讀得還不夠多。古英文是古代的Pure English。現
在能寫到像毛姆一樣﹐就是了。BROKE 是BREAK 的過去式。這小說的基本時態是過
去式。

[模仿的 The sun shines, bright and warm.
原句 The day broke, dull and grey.
我不知道优劣在哪里。因為兩句話說的根本是兩碼事儿嘛,怎么分高下?]
我沒有說要把這兩句分高下呀﹖只說明模仿也是學習的一種方法。閣下這不是像自
娛君一樣搞到夾層裡去了。

討論問題先得弄清對方論點論據﹐針對討論。歪纏到與論點論據無關的方面去﹐失
去討論意義。

The baby is learning to walk,  stumbling and staggering.

[所以很長時間,哪本也看不完。]
問題不在是否看完﹐而是要在看過的東西裡有所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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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我们这里没有人讲的是Pure English 的。 但不是说讲不了写不了Pure English, 就不能讲写 English. 就是在犯错中提高改进。怎样辨别这两句的好坏?  发表于 2011-2-12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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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05: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质疑 broke , 只是此贴的题目是怎樣辨別英文寫作的好壞,有现成的两个句子摆出来请教辨别。有些评论是读帖后所产生的一些想法,并不像您说的歪缠,夹层。谢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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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10: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怎能跟纯种的英国人比纯正的英语呢?也许我们能在一句一式上优胜,但在整个的英语应用上是绝不可能做到纯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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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赞同!沙博里也不能在汉语上优胜我们的作家文学家,一招半式可以  发表于 2011-2-12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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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12: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Loon 发表于 2011-2-12 01:28
每个人的原因都不大相同吧。我计划退休后来读这一百本。能看出语法错误,不错了。“博”,是件好事啊, ...

我也同时看好几本书,现在看关于国民性的。同时看林语堂的吾国吾民、周作人的知堂书话、柏杨的丑陋、明恩浦的中国人德性。人的阅读速度为400—1000每分钟,每天看一小时,就能看2.4万字,十天就可以看完一本中篇,所以Loon兄不必太急。坚持看下去就行。

你说的那个女孩的例子,苦不堪言是暂时的,这种教学方法倒是一般高校缺少的,我看让文学方向的硕士开展,或许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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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12: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hapsodia 的帖子
是啊,以前的英文专业是这个样子。但木樨他们这一代应该有所不同了


我们这一代和loon所说的并无大的差别,有了泛读课,也算有丰富的阅读材料,因为有图书馆,不过我除了在写论文的前后半年进出过几次,其他时间都在精学其他课程。如果课程内嵌入了文学原著阅读任务,我想我也不会有“不务正业”的内疚了。

本科时间还不如专科时候学到的东西多,现在比较起来,专科时候的老师的确更负责一些。本科时候遇到一个外教也很负责,让我们写英语日记,现在看那时候写的日记还觉得“很厉害”,不敢相信自己那时候的水平居然比现在还高。

看了陆谷孙的余墨集,才知道输入输出的重要性,也才明白为什么现在英语水平急转直下而外教“逼迫”下的水平较高。

我们这80初一代当初正值扩招,教学并未有较大重视,也是一般师范院校,师资也平平,教学规划也没什么启发和诱导。不是怨这些客观条件,在主观上没有兴趣的时候客观上也没有“逼迫”,现在后悔和怨怼谁呢,只有勤补拙削。不过再勤,正如天鹅所说,过了语言形成最佳时期,事倍而功其半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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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写日记真是个好的方法。也不一定要每天写,反正想到了什么,涂鸦一二句就行。  发表于 2011-2-1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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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12: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木樨黄谷 的帖子

由此可见,一个会引导,懂启发,能调动学生积极性的老师,是多么难得。如果你现在也是一名教师,你一定会朝这方面努力。80后,真令人羡慕。年轻就是资本,有时间去继续积累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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